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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0-1228014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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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金融扶贫(扶贫小额信贷)

(一)使用范围

只能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二)申请条件

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

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

(三)申请程序

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村级组织初审乡级审核客户

经理实地调查县扶贫部门复核银行审定放款。

(四)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不超过5 万元,期限不超过3 年。

(五)贴息方式

小额信贷两种贴息方式:一是补贴到户。贷款贫困户按照贷款

合同约定,由农户先按期偿还银行的本息,财政再按规定程序给予

农户贴息。对未按期还款及其它违约行为不享受贴息。二是直接贴

息到银行。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贫困户贷款额度,直接将贴息

资金补贴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