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0-122801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使用范围
只能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二)申请条件
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
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
(三)申请程序
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村级组织初审乡级审核客户
经理实地调查县扶贫部门复核银行审定放款。
(四)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不超过5 万元,期限不超过3 年。
(五)贴息方式
小额信贷两种贴息方式:一是补贴到户。贷款贫困户按照贷款
合同约定,由农户先按期偿还银行的本息,财政再按规定程序给予
农户贴息。对未按期还款及其它违约行为不享受贴息。二是直接贴
息到银行。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贫困户贷款额度,直接将贴息
资金补贴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