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0-122801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护林员政策
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公开聘用生态护林员674 名,每人
每年发放管护工资10000 元。在全县公开聘用公益林、天然林护林
员458 人,其中聘用建档立卡人员197 名,确定管护补助标准为:
国有林护林员24000 元/人/年(2000 元/月);林管员19200 元/人/
年(1600 元/月);集体林及个体林护林员15600 元/人/年(1300 元/
月)。管护补助费包括意外伤害险费用。
(二)退耕还林政策
2017 年起提高至每亩补助1600 元,建设期5 年。第一年兑现补
助900 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 元/亩,现金补助500 元/亩),
第三年兑现现金补助300 元/亩,第五年兑现现金补助400 元/亩。
(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按现行政策,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
补偿14.5 元(其中,管护费4.5 元,直接兑付林农补偿费10 元)。
(四)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按照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
三个地类,给予停伐管护补助14.25 元/亩(其中:10 元/亩作为林
农停伐补偿费,4.25 元/亩作为停伐管护费)。
(五)省级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每亩补助100 元,省级低效林改
造每亩补助9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