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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0-122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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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产业扶贫政策

(一)肉牛产业补助政策

1.良种能繁母牛补助。一般养殖户养殖2 头以上的,每头给予

补助1000 元;发展贫困养殖户,每户养殖2 头,每头给予补助3000

元,超过2 头的,超过部分按一般养殖户的补助标准补助。

2.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补助。对每产1 头犊牛给予1000 元奖励,

其中:养殖户800 元,合作社200 元。

3.出栏肉牛奖励。通过各乡镇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交售给东方

皓月公司的育肥牛每头给予100 元奖励(县财政85 元、东方皓月公

司15 元,补助养殖户70 元、合作社30 元)、架子牛每头给予20

元奖励(县财政10 元、东方皓月公司10 元,全部补助到合作社)。

(二)肉牛保险政策

1.承保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肉牛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

保险标的,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肉牛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

保:(1)投保的肉牛品种必须在龙陵县辖区范围内饲养。(2)投

保时肉牛畜龄在12 月年龄以上(含)。(3)肉牛经畜牧兽医部门

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

常。(4)肉牛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

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并附照片。(5)管理制度健

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肉牛

在保险单约定的养殖地点内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

责赔偿:(1)败血症、炭疽杆病菌、白血病、支气管肺炎、牛传染

性胸膜肺炎;吞食尖锐硬物引起创伤性网胃炎或创伤性心包炎、创

伤性网胃炎或创伤性心包炎继发腹膜炎或胸膜炎。(2)暴雨、风灾、

冰雹、冻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

(3)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在保险期

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牛死

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

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3.保险金额和费率。(1)肉牛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饲养成本,

每头肉牛保险金额为6000 元。(2)每头肉牛养殖户保险费率为3.2%,

保险费为192 元/头;能繁母牛保费由财政资金补助及农户自筹共同

构成,每头保费192 元,财政资金每头补助比例67.70%(130 元/头),

农户自缴32.3%(62 元/头)。

(三)种植业保险政策

1.补贴范围。目前我县纳入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的险种标的主

要包括:玉米、水稻、甘蔗。

2.补贴标准。(1)水稻:单位保险金额600 元,投保费27 元。

上级补贴90%,24.3 元;农户承担10%,2.7 元。(2)玉米:单位

保险金额500 元,投保费18 元。上级补贴90%,16.2 元;农户承担

10%,1.8 元。(3)甘蔗:单位保险金额700 元,投保费42 元。上

级补贴80%,33.6 元;农户承担20%,8.4 元。

3.保险内容及理赔条件。(1)水稻:由于受到暴雨、洪水、内

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病虫危害时,植株损失率达到20%

(含20%)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单约定进行赔偿。(2)玉米:

由于受到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危害时,植

株损失率达到20%(含20%)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单约定进行赔

偿。(3)甘蔗:由于受到火灾、暴风、龙卷风、因暴雨导致洪水、

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造成甘蔗冲毁、掩埋的损失、霜(冰)冻、

干旱危害时,植株损失率达到20%(含20%)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

险单约定进行赔偿。

(四)养殖能繁母猪保险政策

1.保险对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能繁母猪进行承保。一是能繁

母猪在8 月龄以上(含8 月龄)、4 周岁以下(不含4 周岁);二是

能繁母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保险责任范围内疾病,饲

养管理正常,并按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

2.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1 年,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

准。

3.保险费交纳标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

农〔2019〕200 号),将能繁母猪保额提高到每头1500 元,保费提

高到每头81.8 元,能繁母猪的保费中央财给予补助50%(40.9 元/

头),地方财政配套30%(24.54 元/头),养殖户承担20%(16.36

元/头)。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母猪直接

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火灾、爆炸;雷电、

暴雨、洪水、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

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

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

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

猪圆环病毒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5.赔偿处理。保险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保险公司

按每头保险母猪赔偿1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