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17052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征地管理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7-05-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共木城乡委 木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中心公墓征地补偿标准的会议纪要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公墓计划于2017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土地规划工作,共涉及老满坡村20户农户土地。
2017年2月10日,木城乡党政领导班子召开殡葬改革中心公墓建设专题会议,就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公墓建设有关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现纪要如下:
一、中心公墓土地征收时间:2017年2月11日—2月28日全部完成征收,与农户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旱地21000元/亩。
2、林地10500元/亩。
3、核桃树150元/棵。
4、茶叶青苗2000元/亩。
5、台杉树5元/棵。
6、坟:土堆坟1000元/冢、砖砌石砌3000元/冢、石材一裹园(石材西弥座)单冢4000元/冢、石材一裹园合冢4500元/冢、石材西弥座合冢5500元/冢。
三、土地征收补偿费兑现时间:2017年3月20日前通过一折通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四、中心公墓建设时间:2017年3月—2017年10月底完成公墓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17年11月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