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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170524-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日期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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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中心公墓征地补偿标准的会议纪要

中共木城乡委 木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中心公墓征地补偿标准的会议纪要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公墓计划于2017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土地规划工作,共涉及老满坡村20户农户土地。

2017年2月10日,木城乡党政领导班子召开殡葬改革中心公墓建设专题会议,就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公墓建设有关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现纪要如下:

一、中心公墓土地征收时间:2017年2月11日—2月28日全部完成征收,与农户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旱地21000元/亩。

2、林地10500元/亩。

3、核桃树150元/棵。

4、茶叶青苗2000元/亩。

5、台杉树5元/棵。

6、坟:土堆坟1000元/冢、砖砌石砌3000元/冢、石材一裹园(石材西弥座)单冢4000元/冢、石材一裹园合冢4500元/冢、石材西弥座合冢5500元/冢。

三、土地征收补偿费兑现时间:2017年3月20日前通过一折通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四、中心公墓建设时间:2017年3月—2017年10月底完成公墓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17年11月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