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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3-021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日期 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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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勐糯镇关于2022年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定力,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根据龙陵县2022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龙陵县10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建设了集镇氧化塘处理设施,龙新、腊勐2个乡镇集镇未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镇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汇合雨水后直接排入龙新河、腊勐河等外环境。勐糯镇、龙江乡、平达乡截污管网建设不完善,氧化塘未见生活污水进入,处于闲置状态;镇安镇氧化塘只有老梨树温泉生活污水进入,集镇生活污水未进入氧化塘;碧寨乡养殖小区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氧化塘,导致氧化塘内水生植物死亡,处理效果下降;龙山镇杨梅山氧化塘养殖场废水直接排入氧化塘,周边堆有养殖粪便,雨水冲淋后进入氧化塘;乡镇建有的氧化塘重建轻管现象突出,塘内水生植物过密,杂草丛生,相关标识损坏。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有序推进集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对已建设的集镇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破损的管网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污水应收尽收。二是加强已建设施管护,明确管护人员、建立管护制度,及时更换水生植物和损坏的标识牌,确保氧化塘能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邵宗毕

责任单位:国土村镇规划管理所

责 任 人:杨超能

配合单位:镇级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据测算龙陵县日产生生活垃圾180吨左右,根据相关部门规划龙陵县共布局建设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点16个20座,由于受到相关要素制约目前尚未开展建设,乡镇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暗访发现,镇安镇垃圾处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大量生活垃圾倾倒于山坡中,未采取任何围栏挡护措施,垃圾倾倒点下方就是勐梅河,雨季经雨水冲淋后直接进入勐梅河流入怒江。木城乡乌木寨村垃圾热解炉自建成后从未运行,部分设施用于养猪。平达乡、象达镇大量生活垃圾倾倒于处理点中,采取露天焚烧的方式进行,现场产生大量浓烟,气味刺鼻。龙江乡垃圾处理点处理设施部分损坏,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勐糯镇2座农村垃圾热解处理站建设项目进度,确保在2023年5月底以前完成项目建设,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整体提升。二是加强对垃圾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责任领导:邵宗毕

责任单位:国土村镇规划管理所

责 任 人:杨超能

配合单位:镇级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三)龙陵县境内有怒江、龙川江两大河流穿境而过,苏帕河、勐梅河、绿根河、公养河、香柏河等众多水系支流。怒江、龙川江流域内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库渠塘17条,设县级河长15人,乡(镇)级河湖库渠塘144条,设乡(镇)河长99人,村(社区)级河流河湖库渠塘272段,设村(社区)级河长203人。暗访中发现部分河流、湖库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龙川江腾龙桥一二级站库区内有拉网捕鱼、部分垃圾漂浮于库区、有养殖废水直接入江。龙新乡茄子山水库雪山河口有大量垃圾漂浮于库区、养殖废水进入库区现象、芹菜沟内杂草丛生生活垃圾丢弃于河道中。镇安河河道垃圾随意倾倒、淘金河河道部分堵塞影响行洪安全,腊勐河河道杂草清除不到位,龙新乡海螺水泥厂对面河道、打结河,碧寨乡堵墩河,象达镇羊圈河(田边寨)存在采沙、挖沙情况。平达河两侧淤泥沉积、杂草众多,部分河道变窄,影响行洪安全。

整改措施:充分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按要求定期开展对河湖库进行巡察,充分利用《云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和保山市智慧水务(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河掌云APP,做好基础信息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河(湖)长制基础信息台账、河长巡河、任务派遣、跟踪督办、问题销号、考核考评等信息化,实现河湖保护治理智慧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组织人员对库、河道垃圾全面清理。

责任领导:赵金荣

责任单位:水利工作站

责 任 人:彭安相

配合单位:镇河长办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龙江乡、腊勐镇、勐糯镇固体废物未做到有效处置,随意倾倒于公路沿线、怒江沿岸,镇安镇固体废物倾倒于农田中。

整改措施:一是对倾倒于公路沿线、怒江沿岸的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清理并规范处置。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杜绝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现象。三是加大巡查力度。

责任领导:邵宗毕

责任单位:国土村镇规划管理所

责 任 人:杨超能

配合单位:镇级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五)大瑞铁路、瑞孟高速、施勐高速等重大项目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拌合站均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瑞铁路竖井项目区(镇安)生活垃圾倾倒至镇安河;大瑞铁路弃渣场(腊勐)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物,弃渣场底部弃渣已超过拦渣墙高度,存在风险隐患;瑞孟高速隧道象达出口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简易处理后外排、项目区生活污水、隧道涌水未经处理排入外环境,厂区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弃土场拦挡措施不到位,易造成弃土进入河流。

整改措施:协助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企业针对瑞孟高速配套建设的拌合站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工作,切实执行好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蒋天华

责任单位:高速公路办公室

责 任 人:蒋天华

配合单位:镇级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整改工作亲自抓、亲自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确保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学习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注重发挥建章立制的治本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常态化开展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