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36-4-04_B/2018-052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费(金)优惠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8-05-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做好已移交非税项目的征收工作
稳妥有序开展已移交地税部门的11项非税收入项目的征收工作,密切跟踪监控征收情况,及时反馈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在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征缴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征缴质效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二、持续深入推进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
继续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18号)要求,发扬改革精神和首创精神,跟踪研究其他条件逐步成熟的非税收入项目纳入地税征收。进一步加强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汇报改革推进情况,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非税改革的持续关注和支持。彰显地税征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协调,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把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缴纳义务人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三、开展改由地税征收项目改革效应课题研究
采用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研究改由地税征收项目后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彰显改革成果。
四、确保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工作有序开展
坚决贯彻执行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随用电量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云政发﹝2016﹞108号)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落实好《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地税发﹝2017﹞22号)各项任务,全面开展征收工作。按照专项督查要求,做好自检自查,按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切实解决地区和企业欠费问题。
龙陵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