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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336-4-04_B/2017-1226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税务局
公开目录 费(金)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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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税务
规费股提供--龙陵县地税局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情况

 

龙陵县地税局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情况

(规费股提供)

 

截止11月30日,龙陵县地方税务局共受理全县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行申报243户,比上年增加37户,增长18%,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47万元,比上年增收397万元,增长265%。

2017年是《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实施首年,征收模式实现了“代改直”和“核改申”的本质转变,即地税部门由代征改为直接征收,残联部门核定应缴金额改为用人单位自行向地税部门申报。为确保新征收模式的顺利上线,龙陵县地税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密结合全县实际,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新办法自行申报工作高效运行。一是做好征收准备工作。县局充分分析和预判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力求未雨绸缪。先后和残联、财政、统计、政府、教育等部门协商沟通,采取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模拟申报等方式,为新征收模式在金税三期系统顺利上线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先后通过全县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地税QQ税费服务群、地税门户网站、办税大厅滚动显示屏和触摸屏等介质对新办法进行宣传解读,并于相关部门共同举办了一期以新办法为主的规费业务专题培训。三是做好部门协调联动工作。县局积极协调动员相关协作管理部门率先垂范,带头申报。11月1日正式启动征收后,县财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勐糯镇中心学校和县地税局等用人单位率先自行申报,分别就全额申报、差额申报、零申报(负申报)及网络申报等申报方式进行实例验证,为全县用人单位及时精确理解运用各类申报做出示范,确保了后续申报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做好征收服务服务工作。针对新办法新涉及的不同申报类型的用人单位,提供个性化服务。在统计部门等部分行政机关用人单位开辟网上申报通道;对康丰糖业集团行业季节用工政策上门提供针对辅导;对撤并及新成立单位申报疑难提供专题咨询;针对办税服务厅实体申报用人单位,专门设计制发《专项申报表》,并提供模拟试算公式电子表格,为用人单位快速准确计算申报提供便利,受到全县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