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9-9/202609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6-09-30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龙办通〔2025〕48号)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整改“建筑垃圾破坏生态问题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破坏生态问题突出。
二、整改措施
(一)推进规划编制,完善台账管理。2025年7月底前,相关部门排查摸清辖区内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空间分布、体量变化等底数,建立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完成《龙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推进备案审批程序,建立管理制度。2025年底前,按照《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审批。督促落实新开工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加强全过程闭环管理,防止环境污染。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建设。2026年底前,结合《龙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启动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设施建设,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设施用地、调规、立项、资金保障等要素保障方面的指导,共同推动项目实施。
三、整改进展情况
(一)完成规划编制,完善台账管理。2025年4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编制完成了《龙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经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审查通过,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排查摸清全县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空间分布,建立健全了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台账。
(二)建立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控。2025年12月24日,根据《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245)等文件要求,印发了《龙陵县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实现了新开工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全覆盖,有序推进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截至目前,建筑垃圾方案备案10起,运输备案35份。
(三)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闭环管控。2025年12月26日,结合《龙陵县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夯实部门职责,相关部门按照源头减量、分类管控、闭环溯源、部门联动,到社区、学校、公园广场、物业小区、农贸市场、施工工地进行宣传,健全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链条管理,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推行台账记录信息共享,做到闭环管控。
(四)主动对接协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6年8月,结合《龙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与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对接协调,计划在龙山镇赧场社区规划建设一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厂。目前,正在对接土地、林地、项目审批等手续,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整改成效
(一)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备案、处置核准等制度落地执行,填补了以往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空白,相关部门职责边界清晰,全过程闭环管理初见成效。
(二)源头管控得到强化。完成建筑垃圾底数摸排,落实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要求,从工程项目源头规范建筑垃圾产出、转运行为,乱堆乱放现象得到遏制。
(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运行顺畅。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建筑垃圾治理实现闭环管控。
(四)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计划在龙山镇赧场社区规划建设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置厂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为后续建筑垃圾规范化消纳、资源化利用打下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按照《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核准等相关制度,完善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深化各相关部门工作联动,强化重点区域巡查,打击违规运输、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动态更新管理台账,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项目前期报批工作,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