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mzzjj/20260212-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民宗局共行政检查1项,即“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事项。2025 年县民宗局共开展行政检查20次。执法工作上做到:一是主体合法属于本行政单位的管辖范围才开展执法活动。二是“亮证执法”执法人员都具备执法资格。三是证据至上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做出执法决定。四是慎用职权在认定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开展执法活动。五是合法行政在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精准正确执行行政裁量基准适当的前提下才做出执法决定。六是流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法定文书规范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