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5020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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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宗局共行政检查1项,即“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事项。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民族宗教工作涉及范围广,密切联系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民宗局认真履职监管责任,督促压实乡村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加强宗教场所餐饮服务和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审批报备,坚决杜绝宗教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民宗局适时开展重点排查,乡级开展季度排查,宗教场所执行“月查周看一报告”制度,把安全宣传活动与日常检查有机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配备配齐消防灭火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完善场所安全应急预案。2024年组织部门联合检查2次,开展宗教工作督查2次,开展动态检查9次,集中开展应急演练1次,做到学教结合、预防为主,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