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ajj-/2022-063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2-06-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目 录

前 言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二)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五)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体系

(七)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八)打造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九)重点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政策支持

(三)强化示范引领

(四)严格考核评估

前 言

安全生产是建设平安中国、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也是我县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我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龙陵县委关于制定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我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提出2021年至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本规划是指导我县“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也是各(乡)镇、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规划内容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

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涵盖安全责任、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科技支撑、社会共治等方面。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四五”时期工作成效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起完整的事故控制指标和责任目标体系。根据2016年、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分别制定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县委、县政府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龙陵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龙陵县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强化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行了明确和固化,积极稳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能力迈上新台阶。“十四五”期间通过配备监管执法专业装备,有效改善了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落后的状况。结合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客观实际,龙陵县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伍、部门应急救援队伍、重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的应急管理队伍。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共计54支2379人。县级应急救援队伍3支89人;县直相关单位、10个乡镇及重点企业各类应急救援队伍51支2290人;全县综合性应急抢险救灾队伍3支共109人,分别为县消防救援大队36人、县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30人、森林消防中队43人,各(乡)镇均按规范要求组建了半专业扑火队。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队伍,以垂直管理为主、地方管理为辅。专业扑火队则由县林草局、县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共同管理,队伍费用由县财政保障。有效提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油气管线、隧道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能力。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取得新成果。在“十三五”期间,全县应急(安监)系统立足“强基础、查隐患、筑安全”,连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1+7”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十查十看”、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治标治本工作,基本实现对28座非煤矿山、5座尾矿库,3户粉尘涉爆、6户金属冶炼、9户有限空间作业等正常生产经营工贸企业,2户烟花爆竹批发、57户烟花爆竹零售,32户危化,6户工贸,1户交通运输,2户食品药品加工,15户电力,4户建筑,2户其他,3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企业全覆盖监管。探索实行了严格的高危行业安全准入政策、高危企业的分类监管,职业危害防控动态监管,结合工商年检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和集中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以及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定期报告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大众化的语言传播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和网站发布提示信息260条,发布应急动态300期,政府信息公开420条。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控制取得新成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发展,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稳中有降,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连续7年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被市政府评为优秀。“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起,死亡30人。其中:2016年发生事故9起、死亡12人;2017年发生5起、死亡5人;2018年发生4起、死亡4人;2019年发生5起、死亡5人;2020年发生4起、死亡4人。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相对指标持续下降。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1﹒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乡(镇)因受全县编制限制,未设有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及相关人员从事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安全生产历史欠账多、基础薄弱的状况在短期内未能得到根本改善,安全生产存量风险逐渐上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运输等传统高危行业企业多、安全风险大,道路交通点多、线长、面广,防控压力较大。部分客运车辆、矿山、人工或半自动流水作业线岗位多,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发展,特殊场所事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

二是城市发展安全风险增加。城市要素聚集、业态多元,县域城市和集镇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城市燃气管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加快,新业态落地,以及构建省级“一园、三片”的产业园区,城市安全风险随之增加。全县“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城中村、棚户区、仓储市场等区域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较多。

三是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一方面人员配置不足,监管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特别是在乡镇一级,人员多为兼职、更换频繁,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无连续性。部分乡镇尚未设立独立的负责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另一方面,干部能力素质仍需提高,全县应急干部本领恐慌,工作不到位、缺位、履职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与应急部门坚持准军事化管理,用铁的纪律锤炼队伍,用过硬的作风塑造队伍还存在一定差距。专业技术力量很难适应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需要,队伍、经费、车辆、装备等保障不足。

四是监管治理模式仍需改进。信息化建设滞后,安全生产监管和灾害预警水平不高。履行应急职责不到位,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预案管理滞后,多数预案急需修订完善。专业人员缺乏,全县安全监管队伍具有应急管理、法律、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较少。县级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经费、车辆等保障措施不到位。全县应急车辆、装备保障水平不高。监管治理手段单一、水平不高,检查不深不细、整改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全社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不强等深层次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2﹒机遇与挑战

当前全县正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交织,龙陵是连接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是云南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既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又要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新挑战,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

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员工对改善作业环境和保障条件的期待更加强烈,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加快推进平安龙陵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思想保证和政策支持。

二是抢抓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推进能源、交通、物流、水利、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感知评估、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能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全县全域覆盖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数据感知采集体系、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通信保障和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转型赋能。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紧扣加快边境地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区域性应急救援大数据中心”及应急救援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智慧应急指挥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包括应急通信网络、应急感知网络、智慧应急信息化综合平台、视频云、应急指挥系统、安全保障和智能运维等六个方面的智慧应急体系,实现各级应急平台、各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互联互通,形成全面、立体、有效的防范体系。

四是受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条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传统企业安全认识不高、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滞后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全县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易地扶贫搬迁和高速公路、大瑞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加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另一方面,龙陵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个,中缅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管段30处(Ⅲ级高后果区6处,Ⅱ级高后果区19处,Ⅰ级高后果区5处),给安全风险防控提出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调研保山的发展定位,聚焦我县世界一流“三张牌”打造和“数字龙陵”建设,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人才强县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落实责任为核心抓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安全问题,着力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应急救援实战、社会动员五种能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陵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安全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安全格局,严格安全准入,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和威胁安全发展的行为和方式。

综合防控,系统施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挑战,统筹运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监督问责、投入保障、诚信惩戒等多种手段,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治理。

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加快形成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学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恪尽职守,社会共治。盯紧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拧紧企业全员安全责任链条,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下降态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到2035年,基本建立与基本实现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范和遏制事故能力明显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1﹒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将城市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洪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消防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按规定对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设立安全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城市设施安全管理,制修定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线管廊、燃气工程、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梯、游乐设施等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空间布局以安全为前提,严格企业安全准入,制定城市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优化产业布局,减少高危行业企业,保证足够的防灾减灾空间。消除管理盲区,推动市政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消防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城市防洪设施、燃气管道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危房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

2﹒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输油气管道、尾矿库、渣土场以及施工作业等城市工业企业风险,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视频和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及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10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率100%、油气长输管道定检率、安全距离达标率、途径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安装监测监控率100%、所有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率和风险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置率100%、建设施工现场视频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100%。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和城市生命线、老旧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运行安全保障,实现高层建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定检率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验收达标率100%、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100%。防范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确保水文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大于90%、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测等。

3﹒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

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做好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风险清单对应的风险管控责任部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提质扩面。不断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刑对接等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实现信息化执法率大于90%、执法检查处罚率大于5%。建立健全城市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城市安全问题公众参与、快速应答、处置、奖励机制,设置城市安全举报平台,城市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办结率达到100%。

4﹒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与应急保障、市场监管、道路交通、消防、信用管理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延伸城市感知触觉,推动城市安全数据的完整采集。着力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隐患规律预测、事故规律挖掘、重点行业领域形势研判、公众安全需求、应急救援决策分析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和统一指挥、多部门协同响应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大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覆盖面,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推进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城市安全文化创建行动,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建立城市社区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安全体验基地建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培育城市安全文化氛围。

(二)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细化党政领导责任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党委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同步推进,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巡视巡察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具体明晰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推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明确安委会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运行规则,有效发挥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的职责边界,杜绝监管盲区,化解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危险废物、油气输送管道、综合管廊、新型燃料、餐饮场所、监管目录外部分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停、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建立绿色硅等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对模糊地带按照中央精神、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解决办法,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事后甩锅推责;严格落实事中监管事后追责,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敢于协调、敢于问责,对行业部门的困难和问题也要帮助反映,共同推动解决。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激发企业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优化服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影响企业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形势下,创新方法手段,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各岗位的责任事项、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可追溯。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配足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风险主动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和投入使用。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教育培训等制度,大力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4﹒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要突出安全生产,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的安全生产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作为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安委会对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三)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健全监管执法体系

开展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查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

整合监管执法职责,明确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健全县、乡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既要厘清不同层级、不同部门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又要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设立安全监管内设机构,指导和规范乡(镇)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人员。釆取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或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完善县、乡、村(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县、乡两级安全监管力量,依法赋予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执法权;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和村(社区)监管工作网络。各乡(镇)要配置足够的安全执法人员。村(社区)要设立安全协管员,对村属企业较多的村和社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负责监督检查和报告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巡查、劝导、制止、报告、跟踪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从而进一步完善与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组织体系;严格执行乡镇基层安监能力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安监队伍规范化建设,优化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结构,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准入标准,坚持凡进必考,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执法骨干力量培养力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规章、相关标准、监管执法业务的学习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健全执法经费保障机制,配齐执法装备,落实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改善执法条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弥补部分行业专业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建立执法人员交流培养、考核奖惩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执法人员动真碰硬、严格执法。

3﹒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推进“互联网十执法”系统应用,实现执法计划、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的实时管理。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调联动机制,以及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1﹒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推动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将城镇空间布局、公共安全设施、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将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高危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加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安全风险评估,从严实施涉及“三重一高”安全许可及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加快淘汰退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

2﹒加强重点领域公共安全监管

加强公共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持续开展“三合一”火灾隐患、危房、危桥、户外广告、消防通道、供电线路等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零报告”制度。

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路面执法力量,继续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危桥险段、车流人流密集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安全整治。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和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推动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行“户籍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控制室身份证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场所依法停止经营或使用。全面落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和公共娱乐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五个一”监管措施,开展增强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全面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规范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健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动土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管线巡查和动土施工作业现场监管,落实管线产权单位的日常监护责任。建立旅游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旅行社逐级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车辆、游乐设施等重要部位安全运行,保证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3﹒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加强绿色硅等新兴产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开展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格化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度融合。

建立健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使员工做到熟练掌握。强化落实企业安全投入的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经费提取、使用的检查,对因投入不到位,致使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不能提供资金保证的,实施停产整顿。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依法运营。

(五)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专项

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到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稳步推进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成在用和停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整顿关闭重点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非煤矿山。强制淘汰釆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延续和新设标准条件,实行尾矿库总量控制,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加大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力度。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对安全水平没有保障的“头顶库”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严格限制选矿企业数量,严查选矿企业加工非法开采矿石行为;规范地质勘探作业,严厉查处“以采代探、违反设计勘探、非法挂靠、倒卖探矿权”等行为;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采空区塌陷、跑车坠罐和露天矿山边坡等事故。加大尾矿库专项治理力度,到2025年废弃尾矿库全部完成闭库工程,所有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测系统,严防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严防垮坝溃坝事故。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

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评价和安全规划布局,所有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在专门区域内建设,实现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联通。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车站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扎实做好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整顿,重点突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医院、学校、检测检验等企事业单位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企业。重点加大危险工艺改造升级力度,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规范设置企业平面布局,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工艺、危险化学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严格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对全县燃气管道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推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管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管道环焊缝缺陷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

3﹒消防安全专项

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综合管廊疏散救援能力提升,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持续深化城中村出租屋消防专项整治,改善城中村出租屋消防条件。全面补齐农村消防工作短板,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平安社区”创建,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加强对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传统村落、大型村寨等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以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为重点,分类制定并实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管理。建立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底前全县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达到“一项一策”消防安全整治标准。2025年底前,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个人防护设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灭火器材更新、配备率达到95%。

4﹒道路运输安全专项

全面落实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十四五”规划,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畅通”活动,强化道路交通的动态管控;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加大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清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全事故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公路危桥改造、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安装。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5﹒交通运输安全专项(除道路交通运输外)

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开展邮政寄递、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水上交通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及施工机械超高等治理工作。开展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专项整治,完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依法登记发证渔船脱检专项整治、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加强水上交通源头管理,加强码头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

6﹒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

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推进园区企业封闭化管理,要创造条件优先对园区企业内高风险功能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着力深化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突出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7﹒烟花爆竹安全专项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超量存放、存放过期产品、流向系统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行总量控制。推进烟花爆竹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化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加强烟花爆竹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流通过程监督管控。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黑火药等A级产品管控。

8﹒工贸行业安全专项

深入推进工贸行业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工作,强化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集团公司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集中攻坚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巡查,进一步强化涉高温熔体、煤(燃)气、检维修、有限空间、金属爆破等危险作业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条件确认。持续开展严格利用安全生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坚决淘汰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铁合金、有色金属、烧结砖瓦、机械等行业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

9﹒粉尘涉爆行业安全专项

开展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汲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整治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侵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做好风险识别和有限空间的分级管控。

10﹒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打击违法行为,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重点强化建筑施工、路桥施工和其它施工作业的现场安全管控,加强在建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行为和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2022年起对基坑、高模、脚手架和建筑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控制房屋工程建筑、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等领域。

11﹒农林牧渔业安全专项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农机注册登记和农机安全检验制度,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脱检、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规范沼气设施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农村沼气设施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大型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型养殖场拆除、扩建施工过程风险防控。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边境林区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林区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强化重点人群管护,严格落实禁火令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卫星、航空、监控、瞭望、巡护五位一体监测,强化火险形势分析会商。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境外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林区、林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严格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制度,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工作。

12﹒危险废物安全专项

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执法,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13﹒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专项

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事故隐患和突出短板。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农贸市场、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推进道路桥梁、排水、燃气、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建设,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城镇燃气安全营运监管,严厉打击储存、充装、经营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和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和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设置。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集聚地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体系

1﹒落实应急响应机制

整合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消防、特种设备等专业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设施等资源,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覆盖全县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修订完善政府综合应急预案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现政府综合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及乡镇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加强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指挥协调、事故通报、力量协同、资源保障等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军地协调联动、区域应急合作、交通保障等应急联动和军地应急训练条件开放共享、应急信息互通工作机制。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单位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完善信息接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细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救援能力建设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职责。推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增强救援队伍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全灾种、跨地区协同抢险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协调组织综合消防、驻地军队、预备役部队及民兵应急分队和社会救援力量,开展应对事故灾难的应急专业培训演练,增强配合协同抢险救援的能力。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健全专家会商、分析研判、指导救援工作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应急救援合力。健全信息报告、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

3﹒强化应急保障能力

以应急综合业务平台为依托,构建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张图、一张表、一张网”,建成跨部门、跨网络,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应急调度、预警分析、卫星遥感、作战指挥、预案管理互联互通。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政府储备,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企业商业储备,加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规范地方骨干、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加强配套管理与维护保养。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专业人员素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根据人口分布和规模,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物资装备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伤亡抚恤褒奖等政策。

(七)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1﹒加快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完善与理论研究、技术创新、装备研发和应用研究等工作相适应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加快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培育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加强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效能。

2﹒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聚焦事故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及城市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重点研究风险智能感知和预报预警理论与方法。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的监测预警技术和轻量化、便携化、高机动性应急装备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安全科技激励机制,做好安全生产科技的推广应用和示范,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示范建设,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广泛应用。

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紧密结合“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增强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推进县级“互联网+应急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监管数据共享融合,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和监管过程全记录,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基本完成县级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建设重大危险隐患监控系统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时,同步进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部门对企业的链接和监控,形成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技术标准体系,依靠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监管手段现代化。

把安全监管纳入县“互联网+”行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信息技术,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规范,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安全监管各类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执法终端、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建立“线上”监督管理与“线下”现场执法协同机制,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格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实现对高危行业领域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健全城市安全感知网络,构建城市安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风险隐患的全方位物联网监测、数据汇聚与智能分析,实现风险精细化管控和城市精细化治理。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企业基础信息等综合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为风险防范、预警预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提供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手段。推动整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城市生命线、特种设备、“雪亮工程”等监测监控信息,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八)打造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1﹒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实施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将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堂,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将安全教育纳入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中。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和专题节目,引导全民关注安全发展。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库,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查询、解读、互动的交流信息平台。将安全文化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打造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阵地,形成“一处一景”“一场一亮点”。推动各行业、各乡(镇)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

2﹒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积极培育安全服务新业态,鼓励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公益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舆情监控机制,完善网络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劳动者维护安全生产正当权益意识,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九)重点工程

1﹒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保障工程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建立政府、企业、保险机构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构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中介组织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推动构建“政府领导、应急主管、税务配合、信息支撑”的综合治理体系,促成地方党委政府全面推行“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全流程动态风险防控。推进税收协同共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闭环。平台在上线运行时,均预留接口和端口,将按照地方政府的财力范围,分类分段将砂石料厂、砖瓦厂、搅拌站、油库、化学品库等列入平台监管,实现“互联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高危领域安全监管、自然资源行政监管、生态环境行政监管、企业运输行政监管、企业全流程税收监管的安全生产管理闭环,实现监管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推动财政部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由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具体计划报政府批准后实施,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征缴机制,在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和推动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探索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

2﹒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对所有企业进行一企一档监控管理,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和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分类制定监控监测方案;在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动态监控终端,有效实现与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对接,将所有重大危险源纳入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联网监测预警,为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五个一”监管措施(指定一个监管部门、确定一个部门监管责任人、落实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一套专门监控措施、编制一份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联网监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在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实现远程联网监测预警;把企业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与远程监测预警系统的联网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利用现代科技,强化重大危险的监控管理。

3﹒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

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实现对地下生产矿山、边坡超200米的露天矿山、推置高度超200米的排土场监测数据采集(包括: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系统等实时数据、露天矿山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等及相关视频信息),实现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实现对尾矿库监测数据采集(包括:库水位、降雨量、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坝体位移、滩顶高程、安全超高等实时数据,排洪设施进出口流量等视频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要求将数据分别上传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现尾矿库安全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尾矿库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非煤矿山“电子封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在长期停产、停建和正在实施关闭的非煤地下矿山安装“电子封条”,通过安装摄相机、图像分析终端、电子锁等设备,实现对关键地点、关键设备的远程监控。开发通用的矿山“电子封条”智能监管平台,联网接入矿端设备,远程监控矿井出入井人员和相关设备开停状态,智能分析异常情况和报警提示,实现自动报警和信息推送,便于各级出管部门及时发现和掌握企业生产状况。

4﹒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对高风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治理。继续实施危桥危隧改造治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重点客货车运输车辆全面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载、限速等装置。完善城乡线路标志标线,增设道路安全防护措施。2024年建成高速公路联网监控平台及气象预警系统、交通事故自动检测系统和交通引导系统,有效解决客车超载问题,全面提高交通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能力。

5﹒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制定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标准,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完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加快形成与监督检查、取证听证、调查处理全过程相配套的执法能力。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事故调查处理系统与装备,充实执法执勤、应急救援指挥等必备业务车辆,建设安全生产“互联网+执法”平台,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应用。

6﹒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遵循国家、省、市或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系统。全面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推动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建设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购买信息化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结合龙陵县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位优势,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形势和应急任务需要,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住宅、训练演练场地及设施设置、应急车辆及装备设备、器材物资等配置标准,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绿色硅等绿色制造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8﹒安全教育实训能力提升工程

广泛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农村、安全学校、安全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县级培训中心;依托职业技术学校,加大安全生产实用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建立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9﹒具体建设项目

龙陵县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县应急管理局);综合龙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改扩建项目(消防救援大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龙新乡、平达乡、勐糯镇);智慧应急信息化建设项目(县应急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要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把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部门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县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政府和部门间协同联动,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监督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加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建立与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抓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安全生产公益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

(三)强化示范引领

以改善安全状况、推动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体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为重点,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广泛开展安全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平安校园、文明家庭等安全工程创建活动,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推进全县安全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严格考核评估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定期公布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实施本规划考核评估,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