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3-012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
文号 | 浏览量 |
春节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高发期,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乡镇、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1月7日李克强总理关于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要批示精神、1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月17日全县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联席会暨春运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和《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清醒认识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及时分析研判风险特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灾害。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全县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提供基础保障。春节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重要场所、重要领域的监管排查力度,针对发现问题在限期内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整改,要认真研究部署本乡镇、本行业领域“两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以及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每个举措落实落地,确保无因安全隐患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要加强对行业领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提供保障。
三、严格应急值守,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准备。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辖区或各行业领域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险情以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等事件,在按规定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要同步抄送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875-6123737,传真:0875-6123938)。切实做到及时报告、应报尽报;各乡镇要统筹做好本辖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信息报送规范有序。要密切关注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加强节日期间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做好应急准备,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