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3-0112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加之春节期间是企业复产高峰、疫情传播高峰、节日人流高峰叠加的特殊时段,雨雪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各乡镇、
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清醒认识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及时分析研判风险特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灾害。
二、突出公共安全防控,切实管控各类风险隐患。要持续开展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节日期间停产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严格实施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和验收制度,企业停产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回检查,复产前要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要确保春运安全,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渡船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码头、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无证上岗、车辆“带病”运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影院、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深入排查商场市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新开业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堵塞通道、无资质电焊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油气储存长输管道高危装置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巡查,落实冻防凝措施。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安全管控,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违规燃放等行为。要扎实做好冶金建材等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严厉打击盗
采盗挖盗运矿产资源行为。建立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体的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责任体系,对非法盗采组织者,一律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参与盗采矿产资源活动的劳务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春节期间大型文娱、集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
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要加强旅游景区和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要严密防范一氧化碳、燃气中毒等伤亡事故,加大排查和提醒力度,及时整治消除取暖、燃气设施、沼气池、青贮池、小水窖等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防范化解疫情高峰带来的安全风险,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强化属地责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重点机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重症室、住院病房、供氧设备、用电设施等安全巡查检查。对正在高负荷运行的药品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以及物流仓储场所,有关主管部门要派出专人驻企服务。疫情因素导致到岗率低的一些高危企业,要盯紧看牢。要组织专家指导不间断生产的企业,根据人员到岗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负荷和工艺流程,确保安全运转。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场所也要上门安全服务,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加强监测预警,严密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当前各类自然灾害风险依然存在,要充分认识全县自然灾害防范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要毫不放松抓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气象、水文、地震等灾害信息监测预报预警,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报、早预警、早提示。要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抓好低温冷冻霜冻、森林防灭火、干旱、地震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好雨天结冰湿滑道路安全管控,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要严防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火患治理责任,严格管控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荒取暖等火源管控,加强野外违规用火网格化巡查和排查整治,一旦发生火情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要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启动响应,做好灾害救助、临时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确保救灾救助及时到位。各乡镇要对受灾群众救助情况全面摸排,精准对接实际困难和需求,县应急管理局要尽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全面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五、严格应急值守,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准备。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辖区或各行业领域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险情以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等事件,在按规定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要同步抄送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875-6123737,传真:0875-6123938),切实做到及时报告、应报尽报;各乡镇要统筹做好本辖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信息报送规范有序。要密切关注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加强节日期间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做好应急准备,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要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细化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安全生产专业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科学部署力量,关键区域要前置救援力量,强化现场处置演练,遇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快速出动、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各乡镇、部门要迅速对照本通知要求,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明查暗访。要认真研究部署本乡镇、本行业领域“两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以及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每个举措落实落地。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