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2-092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要求,经推荐、审核、会商,研究确定龙陵县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成员90名,具体由非煤矿山和工贸组17名、危险化学品组17名、防汛抗旱组24名、森林草原防灭火组14名、综合防灾减灾组24名、应急救援组27名组成,专家库专家既有交叉兼任,也有独立聘任,现给予公布(详见附件)。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各乡(镇)、部门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关专家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传播安全常识和应急技能、配合应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