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3-00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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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一季度,全县共发生1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建筑施工领域),死亡1人,较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上升1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100%。
(一)注重理论学习。坚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意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坍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关于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王予波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会上的讲话精神,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通报、全国春节期间两起典型事故通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得到加强。
(二)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全面部署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1月17日召开全县2023年安全生产第一季度联席会暨春运工作安排部署会,全面总结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并安排部署2023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月5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2月24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事故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安排部署近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农村消防安全、工程施工安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等工作;3月2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会,全面分析当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开展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县级与乡镇、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县域内主要企业、重大在建项目工程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书)》36份,行业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乡镇与村(社区)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内部全覆盖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作职责、措施内容,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方向。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时间节点、重要会议期间重点工作进行提醒布置,下发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提醒(通知)5份。政府领导带队开展春节、元旦、全国“两会”期间安全检查,对县域内10个乡镇、28个县直行业监管部门和34户(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发出检查记录表82份,发现问题隐患195个,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限时整改,截至目前,共完成问题隐患整改191个,整改率98%。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年末岁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十个专项共排查出重大风险97项,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97项。发现重大隐患41个,完成治理38个。年末岁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扎实抓好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文化旅游、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利设施、商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国有企业等专项的整治工作,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问题213个,完成整改201个,整改率94%。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等安全生宣传4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将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非煤矿山方面,全面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患大排查大整治,累计对全县2户露天矿山、1户地下矿山、5座尾矿库、2户排土场、1户选矿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发现问题隐患12个,发出现场检查记录4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督促4户生产企业完成了四区分离,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企业11户,发现问题隐患46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换证共审查合格55户。道路交通方面,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减量控大”专项整治,全县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18514起,其中酒驾253起、醉驾9起、无证944起、载客汽车超员824起,行政拘留20人。消防安全方面,共检查单位103家,发现火灾隐患10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7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罚款0.8万元。城镇燃气方面,对全县2家燃气企业、18家瓶装液化气门市开展安全隐患源排查治理,发现隐患数12项,整改12项。特种设备方面,以“两会”及春节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氧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岁末年初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共检查使用单位60家,检查特种设备508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发现安全隐患30条,消除安全隐患30条。
(五)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烟花爆竹方面,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37户,查处未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案件一起,罚款5000元;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案件1起,没收烟花爆竹制品12箱303封,罚款20000元;收缴一批次烟花爆竹制品,纠正经营安全隐患15个。道路交通方面,共开展联合治超专项检查2次,称重检测各类货运车辆3544辆次,劝导制止、监督卸载超限运输车辆数171辆次,卸载吨位183吨,检查客货运输车辆1200余辆次,查处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件1起,车辆年审超期2起,技术等级评定超期1起。非煤矿山方面,清理无证经营2户,立案查处2户,罚没金额2.12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放面,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20起,处罚款及违约金9050元。文旅市场方面,检查旅行社9家次,星级饭店3家次,景区(点)33家次,娱乐场所79家次,办理娱乐场所案件1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全县安全生产做了很多工作,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部分事故灾情高居不下,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领域事故472起,消防领域火灾18起、死亡2人,建筑施工领域1起、死亡1人给全县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有差距,企业学习贯彻《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不到位,管理层学的少、职工学得多,出现上松下紧现象。部分乡镇领导干部“三管三必须”工作压实不足,未带队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三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老旧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科技投入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县上下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为全年安全生产平稳向好而不懈努力。
(一)持续深入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的深刻内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不懈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级69项、市级75项、县级71项措施,从理论上、思想上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持续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定期研判风险、解决问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组织实施,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宣传、严格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分类实施、统筹落实和情况通报,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反馈验收”的工作闭环。持续巩固2022年以来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重点突破,治理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持续动态更新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四项动态管理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四)持续依法治理。通过安全监管执法、重拳打非治违、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方式,运用好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相关措施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执法案例,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等措施,全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五)持续抢险备战。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细化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科学部署力量,关键区域要前置救援力量,遇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快速出动、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