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19062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认真落实《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报送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龙安办发〔2019〕18号)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报送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的补充通知》(龙安办发〔2019〕22号)要求,截至目前部分乡(镇)、单位和企业,还未按照时间要求上报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根据6月2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2019年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政府领导要求,请尚未报送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情况的乡(镇)、单位和企业,按时间要求上报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情况,逾期还未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在全县给予进行通报。
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