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17050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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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经营单位:
我县汛期来临,极端天气逐渐增多,特别是强降雨天气导致的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强化汛期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防汛检查。认真开展汛期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
二、做好汛期应急准备。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到岗带班制度,重点部门要24小时巡查,物资、设备、应急队伍准备到位,确保响应及时有效。
三、落实停产停业撤人制度。密切关注舆情、风情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现重要险情、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遇到雷雨、大风等极端气候条件,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撤人。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