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30803-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2023年7月26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 〔2023〕33号)的通知,现将2023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 (含监测对象)(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享受1次,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报材料
1.《龙陵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的原件);
2.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任何一项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四、申报时间
一次性交通补助主要集中在8-9月办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逾期尚有遗漏或新增符合条件的,次年2月底前补办。
五、办理流程
具体可到龙陵县各村(社区)进行咨询办理。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