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15_C/2017-09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9-2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要求,现对龙陵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具体实施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圆满完成我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确定拟选调人员。
二、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考生报到时间
2017年9月26日,下午14:30。
(二)考生报到地点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三)考生面试时间
2017年9月26日,下午15:00至结束。
三、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和程序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标准),每组由7个评委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分值
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三)面试程序
建立面试考官信息库,按面试组织要求随机抽取面试考官。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到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报到,按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
评分方法:按结构化面试评分方法(参照公务员面试标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面试要求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3分。
(二)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3分。
(四)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六、面试监督及纪律
(一)面试工作由县监察局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如有需要回避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考生凭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进入考区(不允许有陪同人员),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面试前不得离开候考室,确需外出,应有监督人员陪同,面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考区报到;在上述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不到或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三)若非面试组织单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75—6128501
附件:1.龙陵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岗位人员及时间安排表
2.龙陵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考生须知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