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30/2016-0907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8-3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龙陵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面试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按照《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对龙陵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进一步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定拟招聘对象,圆满完成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

二、报到、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生报到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7:00前;下午1:00前。

(二)考生面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三)考生报到及面试地点:龙陵县城关中学。

面试岗位、人员及时间安排见附件(请考生仔细阅读附表,认真对照本人所报考的岗位确认好报到时间及面试时间)。

三、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材料)经查验后,才能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和程序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面试程序:

1、建立面试考官信息库,按面试组织要求由现场监督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考官及主考。

2、考生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凭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到考点参加面试,按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2分钟,同一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成绩。

4、评分方法:按结构化面试评分方法,7名考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5、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排名确定拟招聘对象。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面试要求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二)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五)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人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六、面试监督及纪律

(一)面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需要回避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考生凭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进入考区(不允许有陪同人员),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面试前不得离开候考室,确需外出,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面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上午面试的人员,于当天上午7:00前到龙陵县城关中学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人员,于当天下午1:00前到龙陵县城关中学报到;按报到时间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三)若非面试组织单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龙陵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岗位人员及时间安排表》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

(本文来源:人才服务中心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