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20801-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象是哪些?
答:(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政府公布为准),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
(3)“僵尸企业”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资金使用协议。
2.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标准如何规定?
答:(1)属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参保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和大数据比对,按照该单位2022年所在地区首次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个月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审核确认发放名单,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
(2)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按云人社发﹝2022﹞22号文件印发当月(2022年6月)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费人数计算发放,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
3.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如何发放?
答: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和发放金额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单位的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4.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影响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吗?
答:不影响。同一企业该项补助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5.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到什么时间?
答: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经办机构: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875-612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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