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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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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lgtj/20260806-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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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土地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建设工程(新增)临时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现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建设工程(新增)临时用地的批复》(保自规复〔2026〕8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建设工程(新增)临时用地占用镇安镇邦迈村民委员会阳广第一村民小组,官岑村民委员会老院房村民小组,大坝村民委员会大坝迤组村民小组、大坝第二村民小组、大坝第三村民小组,镇南村民委员会沟下村民小组,淘金河村民委员会淘金河第二村民小组、段家寨村民小组、淘金河第一村民小组、二台坡村民小组;腊勐镇大垭口村民委员会大水平村民小组、小松林村民小组,腊勐村民委员会董别村民小组;龙新乡蚌渺村民委员会顺坪第十村民小组、顺坪第九村民小组、顺坪第六村民小组、顺坪第四村民小组、顺坪第三村民小组共3个乡(镇)8个村民委员会18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7.9579公顷,作为工棚、材料堆场、弃土(渣)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其中农用地17.6638公顷(耕地7.0698公顷,林地8.4696公顷,草地0.4716公顷,其他农用地1.6528公顷),未利用地0.2941公顷,不涉及占用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4173公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具体位置、面积以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临时用地期限4年(2026年8月3日-2030年8月2日)。

三、你单位需认真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在足额付清临时占用土地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并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四、占用林地而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涉及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事项,根据部门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强化临时用地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和建议,开展施工过程和生活区地灾隐患巡查、排查。

七、该宗土地只能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赠予,涉及挖砂采石的必须办理采矿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