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3021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的通知》(云自然资确权〔2022〕598号)文件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0月—2023年2月启动并完成了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更新登记结果给予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边界及面积等权利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予以登薄发证。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