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92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
文号 | 2022-381 | 浏览量 |
编 号:2022-38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方式: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饶大双 |
饶万兴、黄聪芹 |
土地、房屋 |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社区饶家组 |
集体土地证号:龙集建(92)字第025180号,宗地面积:2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9平方米 |
住宅 |
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饶万兴、黄聪芹继承。 |
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