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31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文号 | 2022-19号 | 浏览量 |
张大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公示
编 号:2022-19号
张大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平达乡河尾村下麦寨,龙集用(92)字第00125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土地证证书作废。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3126794。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