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11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文号 | 2022-0012 | 浏览量 |
不动产登记公示(郑海生)
编 号:2022-001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方式: 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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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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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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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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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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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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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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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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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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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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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龙山镇白塔社区白塔水乡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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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证号:龙国用(2010第567号,土地面积:102.9平方米,房权证号:龙陵县房权证龙山镇字第8012号,建筑面积:316.3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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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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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李菊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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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