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907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
文号 | 2022-360 | 浏览量 |
编 号:2022-36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方式: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李本洪、余翠玉 |
余翠玉 |
土地、房屋 |
龙陵县象达镇棠梨坪村委会棠梨坪三组 |
土地批准通知书:龙国土资复(2014)20号,宗地面积:170平方米 |
住宅 |
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余翠玉继承。 |
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