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1-1228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范新华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公示
编号:2021-091号
范新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勐糯镇田坡组村委会青树寨三组组,勐集(2002)字第51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土地证证书作废。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3126794。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