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1-11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登记公示(王自美)
编 号:2021-009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方式: 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自美 |
黄艳波、王蜀昌 |
土地、房屋 |
龙陵县镇安镇镇安村民委员会镇安西大街 |
土地证:龙国用(九七)字第1835号、1834号 宗地面积:216.8平方米 建筑面积:490.37平方米 |
住宅 |
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黄艳波、王蜀昌继承。 |
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