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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2021-1021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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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畅通不动产登记领域违反廉洁纪律举报渠道的通告

关于畅通不动产登记领域违反廉洁纪律

举报渠道的通告

 

广大服务对象:

为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畅通不动产登记领域违反廉洁纪律举报渠道,现将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受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龙陵县行政辖区内涉不动产登记领域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二、受理举报内容

(一)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倒号卖号、加急办证收费、指定调查或中介单位、泄露登记信息、虚假登记办假证等不廉洁行为;

(二)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或伙同开发企业、中介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不廉洁行为;

(三)单位、中介或个人,制、贩假证或对外虚假宣传“有渠道办快证收费”“有渠道违规办证”等行为;

(四)不动产登记部门除规定登记费外违规收取代办费、加急费等行为;

(五)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开办中介,或与中介机构合伙承接不动产登记业务等不廉洁行为;

(六)其它涉不动产登记的不廉洁行为。

三、信访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75-6121619(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举报邮箱:llgtzy@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龙陵县自然资源(龙陵县龙山镇龙华路中段二楼综合办公室)。

、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在举报活动中必须对所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恶意中伤、挟私报复等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举报不廉洁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力求内容详尽,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尽量明确。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