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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必兴集体土地证书遗失(灭失)公示
编号:2021-049号
施必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腊勐乡松山村松山二社,龙集用(九二)字第005543号集体土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集体土地证书作废。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6128181。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