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1-0602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
文号 | 2021-031号 | 浏览量 |
洪兆田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公示
编 号:2021-031号
洪兆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平达乡橄榄寨村江家寨组,龙集用(97)字第001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原权利人已死亡,现有妻子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土地证书作废。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6128181。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