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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应昌土地证证书遗失(灭失)公告
编号:2021-017号
郑应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勐糯镇田坡社区高树山二组的勐集(2002)字第44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6128181。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