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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道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龙新乡勐冒村的龙土(2002)字第14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自2019年01月14日至2019年02月01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6128181。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