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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2024121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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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土地
龙陵县小黑山棠梨树垭口玉髓黄腊石黄龙玉矿勘探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保山黄龙玉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龙陵县小黑山棠梨树垭口玉髓黄腊石黄龙玉矿勘探项目临时用地申请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的通知》,同意龙陵县小黑山棠梨树垭口玉髓黄腊石黄龙玉矿勘探项目临时占用龙陵县龙新乡黑山村民委员会黑山村上二、黑山村下二村民小组、象达镇大场村民委员会大场村大场一、二村民小组共2个乡(镇)2个村民委员会4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2.3135公顷作为临时办公用房、施工便道、材料堆场,其中农用地2.0222公顷(耕地0公顷,林地1.3072公顷,草地0.6007公顷,其它农用地0.114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291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具体位置、面积以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该宗土地只能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赠予,涉及挖砂采石的必须办理采矿许可证。临时用地期限2年(2024年12月6日-2026年12月5日)。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四、占用林地而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涉及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的,根据部门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和建议,进行地灾隐患巡查、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