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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2022-0607026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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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22〕32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领域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学习教育、隐患排查、源头治理、经验推广、案例警示、应急演练、知识普及和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启动。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6月初采取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承诺、发出安全倡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实现安全生产月良好开局。

(二)持续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走心。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专题辅导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订阅并组织观看应急管理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生命重如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实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要紧密结合《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32号)中明确的工作任务,聚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大力宣传推广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扎实推进安全宣传工作。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在办公大厅、楼道、会议室等公共场合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安全知识科普挂图等宣传贴画或展板,扎实推进安全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五)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六)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制作警示教育展板,观看警示教育片、举行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近年来发生在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汲取教训,防范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排。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在自然资源系统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