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1-02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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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我局位于龙陵县东卡的5套职工周转房于1991年竣工投入使用,面积共计270㎡,账面价值9万元。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该房屋于2018年12月24日纳入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范围,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目前该房屋即将拆除。经核实,以上房屋不存在租赁、抵押等情况,符合资产核销条件,为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恳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核销5套职工周转房固定资产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