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17-07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7-0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深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执法〔2017〕9号)文件精神,根据《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深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保国土资发〔2017〕402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主要针对煤矿、金属矿、砂石粘土领域的私挖盗采行为,坚持“属地管理、精准施策,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的原则,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与安监、林业、环保等部门通力合作,以更为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制止、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勘查矿产资源行为,严格做到四个“一律”,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 打击“非法小煤窑”、无证勘查、无证采矿、私挖乱采和群采群盗矿产资源行为;
2. 打击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3. 打击持勘查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4. 打击持过期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5. 打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行为;
6. 打击油气输送管道及其毗邻区域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7. 打击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是龙新、镇安、象达、平达4个乡镇及县城规划区、邦腊掌景区、松山红色旅游景区、龙陵县境内高速公路段、大瑞铁路修建区、320国道、自然保护区周边及油气输送管道沿线等地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亮亮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光彦 副局长
成 员:杨 韬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杨枝斌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
杨永泽 政策法规科科长
娄广荣 地质环境科负责人
尹家升 局办公室负责人
董凤芹 龙山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孙国周 镇安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何志鹏 龙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杨生顺 龙江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代有顺 腊勐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段佐芬 碧寨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廖生发 平达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卢 江 象达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何朝兴 勐糯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蒋家良 木城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矿产资源管理科,由杨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阶段(7月10日—8月10日)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矿产资源私挖盗采行为。结合省厅下发的集中整治私挖盗采矿区(点)表,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各国土所对本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所有私挖盗采区(点)逐一登记汇总,上报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真实反映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精准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10月20日)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国土局执法大队、矿管科负责对各国土所上报的私挖盗采区(点)进行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坚决立案查处整改到位。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地区,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重大典型案件要一查到底,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力,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21日—11月15日)
领导小组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抽查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实行严格的联合办案制度,从多方面、多角度予以坚决打击。对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机制,有效防止私挖盗采行为死灰复燃,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日)
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总结经验,形成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深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查处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二)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按照关闭非法矿山的“六个标准”彻底取缔到位,做到“非法勘查开采一律取缔,非法矿产品一律没收,对非法采矿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性。
(四)按时按质,及时上报。各乡镇国土所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