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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tj-/2017-070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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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矿产
关于开展2017年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深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执法〔20179号)文件精神,根据《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深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保国土资发〔2017402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主要针对煤矿、金属矿、砂石粘土领域的私挖盗采行为,坚持“属地管理、精准施策,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的原则,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与安监、林业、环保等部门通力合作,以更为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制止、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勘查矿产资源行为,严格做到四个“一律”,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 打击“非法小煤窑”、无证勘查、无证采矿、私挖乱采和群采群盗矿产资源行为;

    2. 打击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3. 打击持勘查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4. 打击持过期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5. 打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行为;

    6. 打击油气输送管道及其毗邻区域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7. 打击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是龙新、镇安、象达、平达4个乡镇及县城规划区、邦腊掌景区、松山红色旅游景区、龙陵县境内高速公路段、大瑞铁路修建区、320国道、自然保护区周边及油气输送管道沿线等地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亮亮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光彦  副局长

 员:杨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杨枝斌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

杨永泽  政策法规科科长

娄广荣  地质环境科负责人

尹家升  局办公室负责人

董凤芹  龙山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孙国周  镇安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何志鹏  龙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杨生顺  龙江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代有顺  腊勐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段佐芬  碧寨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廖生发  平达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象达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何朝兴  勐糯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蒋家良  木城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矿产资源管理科,由杨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阶段(710810日)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矿产资源私挖盗采行为。结合省厅下发的集中整治私挖盗采矿区(点)表,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各国土所对本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所有私挖盗采区(点)逐一登记汇总,上报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真实反映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精准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8111020日)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国土局执法大队、矿管科负责对各国土所上报的私挖盗采区(点)进行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坚决立案查处整改到位。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地区,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重大典型案件要一查到底,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力,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211115日)

领导小组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抽查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实行严格的联合办案制度,从多方面、多角度予以坚决打击。对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机制,有效防止私挖盗采行为死灰复燃,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16121日)

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总结经验,形成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深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查处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二)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按照关闭非法矿山的“六个标准”彻底取缔到位,做到“非法勘查开采一律取缔,非法矿产品一律没收,对非法采矿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性。

(四)按时按质,及时上报。各乡镇国土所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于2017111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77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