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537-1-/2020-1027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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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的《龙江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龙江乡弄福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龙江政发〔2020〕14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项目名称:龙江乡弄福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主管单位: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四、资金监管单位:龙陵县财政局
五、同意“请示”中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厨房和大门(改建,含1道大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2层7格,主体钢结构,瓷瓦屋面,建筑面积为574平方米;厨房2间90平方米,钢架结构;大门门柱混凝土浇筑15平方米,铁门1道。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65万元,申请使用腾龙桥一级站生产安置人口资金11.4万元,维稳工作经费3.6万元,其他整合资金50万元。
七、原则同意《龙江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龙江乡弄福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的工程实施计划,要求龙江乡按照批复意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预算,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计划。
此复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