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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66829537-1-06_Z/2018-082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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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细则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历史背景

1、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

答: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2、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修建各类水库8.5万多座,其中,大中型水库3800多座,总库容为5542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3、我省的水资源特点是什么?

答:我省境内河流众多,水量充沛,水能资源丰富。径流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08条,分属长江(金沙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依洛瓦底江六大水系。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258毫米,常年自产水资源量2222亿立方米,排全国第三位,过境水量多年平均1943亿立方米;有高原湖泊40多个,总容水量290亿立方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0364万千瓦,经济可开发水电站装机容量9795万千瓦,居全国第二,约占全国总量4.02亿千瓦的24.4%。

我省水能资源不仅蕴藏量巨大,且分布主要集中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大流域,占云南省经济可开发容量的85.6%。在开发上具有许多优越条件:一是可开发的大型和特大型水电站的比例高;二是水能资源分布比较集中,开发目标单一,开发选择性强;三是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工程量相对较小,水库淹没损失小,技术经济指标优越。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作出了将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产业培育成云南省新兴支柱产业的战略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建设金沙江、雅砻江、澜沧江、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和溪洛渡、向家坝等大型水电站”,四大水电基地,云南占了一半。

4、水电建设对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意义?

答:2004年10月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论坛通过的《北京宣言》,明确指出水电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同时,水电通常还具有防洪、灌溉、供水和航运等众多综合效益。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在2004年全国有24个省(市)出现“电荒”,不同程度拉闸限电的情况下,水电站的建设不仅能为国家和我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能,同时还能增加财税收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因此,我省水电资源开发、水电基地建设、水电支柱产业建设对我省乃至全国的能源产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水利建设对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意义?

答:由于云南处于低纬度高原,干湿季节分明、时空分布不均,气候类型多样、垂直变化显著,冬春容易发生影响范围较广的旱灾,夏秋暴雨时常带来洪涝灾害和水土流失,加之横断山脉的深度切割,海拔高差悬殊,地形地貌复杂,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水资源的开发程度和利用效率低,治水观念和水利建设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为:一是基础设施薄弱,缺水问题突出;二是洪旱灾害严重,防洪建设滞后;三是水土流失严重,防治任务艰巨;四是水的污染严重,水质情况堪忧。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水利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抗旱防洪、水土保持等设施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省政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06〕37号),提出了逐步建立起保障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目标。再一次表明水利建设在生活生产用水、农业生产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6、我国和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截止2006年6月底,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人口2500多万人,其中农村移民2288万人,全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32.19万人。有关资料表明,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总体仍比较困难,有相当部分移民处于贫困状态。

7、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哪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答:改革开放以来,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问题,国家和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水库移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1981年《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关于从水电站发电成本中提取库区维护基金的通知》(电财字〔81〕第56号),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用于水库维护和解决库区的遗留问题。

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6〕56号),设立了库区建设基金,用于解决1985年底以前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号),确定从2002年至2007年,用6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重点是加强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

1996年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设立了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对1986-1995年间投产和1996年以前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和水库移民进行扶持,重点解决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滞后等遗留问题。同时各地也积极出台了增加移民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

8、我国水库移民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 一是积极稳妥地做好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不断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移民发展生产,使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在移民安置实践中,不断提高对移民安置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水库移民政策法规,积累了丰富的移民工作经验,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移民工作队伍。

9、为什么中央要完善后期扶持政策?

答:我国水库移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仍比较困难,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依然缓慢。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库移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处于边缘化状态。二是水库移民耕地匮乏,生存空间狭小,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三是移民安置区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移民工作以及现行移民政策不能适应新时期国家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甚至影响到区域社会稳定。因此,应对现行水库移民政策进行完善。后期扶持政策作为水库移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作相应调整。

10、为什么说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答:第一,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方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些为调整完善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第二,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为加大移民投入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第三, 50多年来我国水库移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移民工作客观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为政策调整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11、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完善后期扶持政策,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12、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为什么要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并重?

答:过去,由于受经济发展阶段和国家财力等因素的制约,水利水电工程中长期存在“重工程、轻移民”的现象,对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也重视不够。现在,我们提倡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并重,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践行执政为民的需要,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全面总结。

14、解决当前水库移民问题主要有哪三项任务?

答:一是解决部分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困难,二是改善部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三是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15、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近期目标是什么?

答:近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

16、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中长期目标是什么?

答:中长期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17、什么是“三个兼顾”?

答: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18、为什么要坚持“三个兼顾”?

答:无论哪一种类型的水库移民,都为服从国家建设大局做出了贡献。但是过去对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不一致,使移民不能整体上受益。因此,新的后期扶持政策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行统一的政策。

19、为什么要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答: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的移民政策。西方发达国家对水库移民一般采取市场化的一次性赔偿做法,基本没有后期扶持问题。而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水库移民不可能像国外那样实行市场化买断政策。一是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加之与国外相比,我国单个工程的水库移民数量众多,难以承担集中赔付的压力。二是我国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这种产权性质也决定了不能完全用市场化的办法。因此,这就必然要求在前期补偿补助的基础上实行后期扶持,就必然要求把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统筹考虑。

20、为什么要坚持解决温饱问题和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答:一方面,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移民处于相当贫困之中,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十分迫切。另一方面,整体上提高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因此,解决移民群众的困难,应当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同时注意解决长远发展问题,只有解决了长远发展问题,移民才能真正脱离贫困。所以,要坚持解决温饱问题和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21、为什么要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答:国家帮扶为移民生产生活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是必要的。但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移民贫穷和库区落后状况,还得靠移民自力更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输血”为“造血”,将国家的帮扶与移民自身的努力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把国家帮扶作为加快发展的契机,消除消极埋怨情绪,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自立、自信、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通过共同努力实现水库移民的安居乐业。

22、为什么要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答:移民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果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势必造成不同地区、不同水库移民的互相攀比。所以,制定统一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水库移民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是对辖区内移民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政府是移民工作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只有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才能把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扶持范围

23、后期扶持的范围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的范围和对象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安置的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安置的为原迁人口

24、为什么将扶持范围界定为农村移民?

答:一是水库移民中绝大多数是农村移民;二是农村移民失去了部分赖以生存的土地,目前生产生活仍很困难,是当地农村的主要贫困群体,而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中央把“三农”工作放在我国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中难点和重点之一是水库农村移民。因此,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界定为农村移民。

25、什么是水库移民原迁人口和水库移民现状人口?

答:水库移民原迁人口,是指水库完工时实际动迁的移民人口,一般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动迁人口为准。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对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完工的水库,是指原迁移民再加上水库完工时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移民自然增长的人口(以当地人口自然增长率计算)。对于2006年6月30日前开工并正在建设的水库以及今后开工建设的水库,水库移民现状人口和原迁人口是一致的,都是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动迁人口。

26、为什么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答:由于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绝大多数是上个世纪建成的水库造成的,生产和生活安置水平相对较低,对移民后代的影响较大,因此,规定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扶持人口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国家开始实行新的移民政策,特别是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后,水库移民前期补偿补助标准将得到较大的提高,移民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更大的改善,移民搬迁后能够较快恢复和发展生产。所以,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原迁人口。

27、中央对各省(区、市)2006年6月30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是如何核定的?

答:中央的扶持人数核定工作,以各省(区、市)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情况调查的通知》(财企函〔2004〕5号)和水利部《关于补充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基本情况的函》(水明发〔2005〕18号)等文件要求正式上报的数据为基础。

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经竣工的水库,对于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扶持人口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为基础,并考虑规划水平年到2006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变化情况核定;对于没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扶持人口以搬迁时登记在册的农村移民人口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档案资料确定的农村移民人口为基础,并考虑工程竣工之日至2006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变化情况核定。

2006年6月30日以前开工并正在建设的水库,扶持人口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核定。

28、2006年7月1日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库移民人口如何核定?

答:2006年7月1日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具体按照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核定,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9、为什么中央对各省(区、市)2006年6月30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

答:一是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经搬迁的水库移民数量庞大,且历史沿革较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中央同意按照繁衍至今的现状人口予以核定;二是扶持人数相对稳定,便于管理和操作;三是有利于统一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保证后期扶持资金实施总量包干管理。

30、哪些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

答: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列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的;安置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在享受后期扶持期间死亡的;服刑期间(缓刑除外)的;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未纳入移民安置规划的征地拆迁人口。

31、为什么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答:由于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曾经享受过农业户口享受不到的政策、福利待遇,性质上与农业户口的移民有本质的区别,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此次政策调整不再将其纳入扶持范围。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2、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是要将中央核定的各省(区、市)的扶持人数落实到具体村组或移民户。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定要核实到人。实行直补到人的,必须核实到人。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扶持标准和期限

33、后期扶持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标准为600元。

34、后期扶持的期限是多少年?

答:20年。

35、后期扶持的开始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三)扶持方式

36、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有哪几种?

答:中央规定的后期扶持方式是“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即后期扶持资金能够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37、这几种后期扶持方式的作用和条件各是什么?

答:采取直补到人的方式,可以使移民直接受益,且中间操作环节少。前提条件是,能够准确地界定移民身份,实际操作中不引发移民村原住民的攀比。采取项目扶持的方式,可以统筹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移民和安置区群众共同受益。前提条件是,项目的选择要能够确保移民长期受益,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和实行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既能够使移民直接受益,又能统筹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移民和安置区群众共同受益。前提条件是,能够合理确定直补到人和项目扶持的比例,兼顾移民和移民村群众的利益,移民资金的使用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38、后期扶持方式应如何确定?

答:按照“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方式对移民进行扶持,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39、为什么在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

答:后期扶持主要是为了解决移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移民的合法权益,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必须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同时,应听取为安置移民调整了生产资料的村民的意见。因此,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关键是要充分尊重移民的意愿,广泛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

40、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直补资金的发放和项目扶持的具体措施,以及预期达到的目标等。直补到人的后期扶持人口要落实到具体水库和县、乡、村、移民户;项目扶持必须以村为单位,选择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小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大项目。

41、国家对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电价加价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二是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核定应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是财政部根据后期扶持基金的入库情况,按季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四是后期扶持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五是后期扶持基金直补到人的,必须建立完整的移民个人档案和后期扶持资金发放记录。用于项目扶持的,必须按项目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六是后期扶持资金年终结余,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42、国家对采取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要将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身份核实到人,并张榜公布;二是要建立档案,设立账户;三是及时足额发放后期扶持资金。

43、国家对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扶持项目原则上要在移民村组范围内;二是项目的确定要经大多数移民同意;三是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四是项目要纳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四)扶持资金

44、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原则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资金的筹集要坚持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45、后期扶持资金筹集为什么要实行全国统筹?

答:一是考虑到资金来源的稳定性,确保后期扶持资金能够及时足额筹集。二是考虑到东部省份能源消耗大且经济较为发达,中西部一些省份水库移民数量大、用电量相对较少,难以从本省电量加价中解决,为了体现东部支持中西部的原则,需要实行全国统筹。

46、后期扶持资金筹集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答:一是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提价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二是提高电价形成的增值税增收部分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三是继续保留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四是经营性大中型水库承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47、如何理解中西部12省(区)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所需后期扶持资金出现的缺口由中央统筹解决?

答:从未来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情况看,中西部省份今后新增的水库移民相对较多,但贵州、云南等省是西电东送的主要基地,电量大量送往华东、华中、华南等地区,可能会产生本省电价加价提取的后期扶持资金难以满足本省新增移民后期扶持需要的情况。为了照顾中西部、鼓励西电东送,规定中西部12省(区)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所需后期扶持资金出现的缺口由中央统筹解决。

48、如何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

答: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二是各省移民管理机构要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财务会计人员。三是地方移民管理机构应建立移民个人或家庭档案,以及对移民发放资金的账册和账户,确保后期扶持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四是各级财政、审计和移民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拨付、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征缴和合理使用。

49、原有的库区建设基金如何处理?

答:原有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50、原有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如何处理?

答:原有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

51、原有库区维护基金如何处理?

答:保留库区维护基金,将原有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

四、统筹兼顾,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

52、如何解决非农业安置移民的困难问题?

答:对于非农业安置移民,各州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53、如何解决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问题?

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后期扶持政策可能对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影响。一方面,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重点讲明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与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区别,阐明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使其他征地拆迁人口明白后期扶持政策的界限。另一方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解决这些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促进库区及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

54、移民长远发展的扶持重点是什么?

答:移民长远发展的扶持重点是: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贴息贷款,投资补助等方式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给予支持。

55、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的资金渠道有哪些?

答:解决移民长远发展问题的资金渠道有:一是现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用于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门另行制定;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

56、解决移民温饱问题的项目扶持与解决移民长远发展的项目扶持有何不同?

答:区别主要有:第一,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前者来源于销售电量加价提取的后期扶持基金;后者的来源是多渠道的,有向库区倾斜的中央投资,有结余的后期扶持基金,还有调整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第二,扶持的范围不同。前者只能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后者用于统筹解决库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薄弱和长远发展问题。第三,项目确定的方式不同。前者必须经过移民村绝大多数移民同意后确定;后者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两种项目扶持,都要坚持以规划为前提,并做好两者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扶持资金效益。

57、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有何区别?

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重点是,落实“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扶持方式,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和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项目扶持的,必须以村为单位,选择移民和接受移民村组的群众能够直接受益的小项目,原则上不规划跨村组的大项目。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是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扶持规划,规划的重点是: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编制,主要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

58、国家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的确定有哪些要求?

答:规划项目一定要解决移民村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定要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一定要做深、做细、做实。

59、企业如何对口帮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

答:一是水力发电企业首先要通过优惠电价等方式支持本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投资;三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招收劳力,安排就业;四是鼓励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修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60、如何解决“六年规划”中尚未实施项目的建设问题?

答: “六年规划”中尚未实施的项目,应优先纳入库区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六、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

61、做好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三是制定方案,抓好干部培训;四是强化监督,保证安全;五是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62、中央对地方政府落实移民工作责任有哪些要求?

答: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省级人民政府要整合现有移民工作力量,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

63、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是:监督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情况,监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中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估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

64、移民工作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如何解决?

答:各级移民工作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65、如何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政策实施工作的作用?

答:要切实加强移民乡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好移民乡村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政策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66、中央对各地组建移民工作组有何要求?

答:各地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深入库区开展工作。对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要分批分期进行培训,使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67、移民工作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一是深入库区宣传后期扶持政策;二是核定登记后期扶持人口;三是征求移民村组对后期扶持方式的意见;四是及时解决移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8、中央出台哪些后期扶持政策配套文件?

答:主要有:关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营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库区维护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责任追究办法等。

69、各省(区、市)要制定的政策配套文件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后期扶持方式的意见、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扶持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宣传提纲等。

70、中央对跨省(区、市)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有跨省水库的省(区、市)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区域间互相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保证“同库同策”。

71、试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是检验各省(区、市)制定的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是否合理,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的原则和程序是否可行,移民群众对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可能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其处置效果。

72、加强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加强宣传工作,可以使从事移民工作的干部深刻领会中央政策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握好政策界限,掌握好工作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可以使移民群众正确理解中央政策,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积极配合,参与监督,增强后期扶持工作的透明度;可以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73、后期扶持政策宣传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包括新闻报道、学习培训、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编制宣传手册和政策解答等方式。

74、如何做好与群众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

答:组织得力的工作组驻村入户,宣传后期扶持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思想政治工作,使移民群众准确理解中央政策,引导移民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不随意许诺。

75、做好后期扶持宣传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严格宣传报道口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17号文件、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中央印发的相关配套文件开展宣传工作。

二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移民问题的关心和重视,宣传多年来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绩,客观评价移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外要坚持多做少说,谨慎低调,严禁各种炒作,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外敌对势力借机对我国进行攻击和污蔑。

三是严肃宣传工作纪律。凡是涉及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报道事项,特别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必须事先经过宣传和政策主管部门的批准。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协调和管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后期扶持政策有关信息的,要严肃处理。对涉及全局性、敏感性的问题和重大事件要按照上级统一口径答复,如有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

76、如何做好移民干部的培训工作?

答:各地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编写切实可行的培训教材,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移民工作干部进行培训,加强政策辅导,使他们深刻领会好中央文件精神,把握好政策界限,掌握好工作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理解政策不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

77、为什么说保持稳定是检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成败的关键?

答:中央完善后期扶持政策,就是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水库移民问题复杂,牵涉面广,后期扶持政策调整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稍有不慎,不仅会妨碍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而且可能影响到区域社会稳定。因此,保持社会稳定是落实后期扶持政策成败的关键,是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最终归宿。在政策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和对策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78、如何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稳定工作?

答: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始终绷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这根弦,绝不能麻痹大意。二是要在工作方式上注意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程序要求办事。三是在工作作风上要扎实细致,不要怕麻烦,不能粗枝大叶。四是在工作措施上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以防为主,对可能发生或一旦发生的移民群体性事件,要做到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处置果断,避免其蔓延扩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