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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43275660-2-/2021-030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地震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0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文秘工作
关于上报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请各乡镇根据《龙陵县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内容,对年度防震减灾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检自查,并将自检自查报告及各乡镇2020年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特色或亮点形成典型材料于3月15日前报县地震局。县地震局将结合各乡镇日常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县考评办。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龙陵县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乡镇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组织领导

(20分)

1.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具体工作有部署、有落实。(10分)

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2分);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考核(3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5分)。



2.年内至少召开1次防震减灾工作会。(4分)

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1分);有领导讲话(1分);有图片(1分);有会议记录(1分)。



3.年内至少组织1次防震减灾工作检查或督查。(4分)

有督查记录(2分);有图片(2分)。



4.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2分)

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2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地震灾害预防

(30分)

1.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抗震设防工作,保障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对辖区内的危房进行排查。(5分)

年内境内重点建设工程有抗震设防意见审批(2分);有危房排查记录(5分)。



2.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开展1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10分)

利用展板、标语、广播、板报等媒介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5分);有宣传计划(3分);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活动(2分)。



3.将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纳入乡村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并制作标志牌和应急疏散通道。(5分)

将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2分);设立应急避难场所(2分);有规范标志牌(1分)。



4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1个课时进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年内各学校组织师生开展1次避震疏散演练。(10分)

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1个课时进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5分);学校组织师生开展1次避震疏散演练(5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地震应急救援

(30分)

1.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以及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10分)

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以及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每少一家单位预案扣分,共10分)。



2.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有条不紊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3分)

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有条不紊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3分)



3.组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和演练。(10分)

组建地震救援者愿者队伍(4分);开展陪训,有图片、有记录(3分);开展演练,有计划,有记录,有图片(3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地震应急救援

(30分)

4.若发生破坏性地震,震后要积极配合上级地震等部门做好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提供交通、向导等工作条件,以及所需各种资料数据等(2分)。

若发生破坏性地震,震后要积极配合上级地震等部门做好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提供交通、向导等工作条件,以及所需各种资料数据等(2分)。



5.若发生破坏性地震要根据地震灾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性安置工作。加强治安管理,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2分)

若发生破坏性地震要根据地震灾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性安置工作(1分);加强治安管理,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1分)。



6.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及时组织修复毁损的供电、供水、通信、交通、农业等生产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条件;积极向各级政府及部门争取重建资金,并进行监督管理,按时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任务。(3分)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及时组织修复毁损的供电、供水、交通、农业等生产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条件(1.5分);积极向上级政府及部门争取重建资金,并进行监督管理,按时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任务(1.5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群测群防 (20分)

1.每年对辖区内的防震减灾联络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6分)

有培训计划(2分);有培训讲话(2分);有培训记录、图片(2分)。



2.按照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要求建立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体系,各乡镇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村(社区)、学校、水库和企业明确1名防震减灾观测员,建立健全乡镇宏观观测员队伍。(10分)

按照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要求建立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体系,各乡镇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村(社区)、学校、水库和企业明确1名防震减灾观测员(5分);建立健全乡镇宏观观测员队伍(5分)。



3.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联络员、观测员开展日常宏观观测和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及法律法规,震后及时收集上报灾情。(2分)

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管理制度(1分);监督指导员联络员开展日常宏观观测和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震后及时收集上报灾情(1分)。



4.做好全年宏观异常收集上报和地震灾害事件中初步灾情收集上报工作。(2分)

出现异常及时上报(1分);及时上报地震灾害事件中初步灾情收集统计(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