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5660-2/2021071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工 程 名 称 | 龙陵县文化旅游设施(龙山湖旅游停车场及公厕)建设项目 | ||||
工 程 场 址 | 龙山镇白塔社区 | ||||
项目业主情况 | 单位名称 | 龙陵县锦龙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法人代表 | 赵志能 | ||||
主管部门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202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类别 | 标准设防类 | 投资金额 | 1200万元 | ||
建设面积 | 9051.7平方米 | 最大高度 | 4.3米 | ||
建筑类型 | 新建框架结构 | ||||
审 核 意 见 | 本工程须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抗震设防。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 标准设防 类,应采用如下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计: 1.50年超越概率10%的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30 g; 2. 50年超越概率10%的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45 sec;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1年0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