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43275660-2-/2019-0220010 发布机构 龙陵县地震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2-2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机关事务
龙陵县地震局职责、机构、编制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发〔201024)精神,设立龙陵县地震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正科级。

主要职责

龙陵县地震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赋予的行政职能,是县人民政府直属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局级机构。

1、根据国家及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和战略规划,结合县域震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地震应急任务。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测、地震应急、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建筑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政。

4、组织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及科学研究工作,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设;负责全县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参与省、市地震局对辖区内地震灾害的震灾损失评估工作;参与政府制定灾区重要规划。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在县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6、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地震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龙陵县地震局内设3个机构。

()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内外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全局政工、机构编制、人事、会务、公文处理、档案、保密、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制定本县地震应急预案,完善地震应急体系。

()震害防御与法规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送审备案。

2.贯彻《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县级重要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和工程竣工验收。

3.负责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审查、备案,监督管理已经向社会公布的政务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按程序对审批事项进行公告和公示。

4.制定防震减灾宣传计划,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普及和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地震系统法制建设,抓好防震减灾执法工作。

5.负责农村民房抗震设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指导,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建筑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农村民房的防震抗震能力;参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6.依法处理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

7.负责全县的地震灾害损失预调查工作,建立完善并适时更新地震应急基础资料数据库;负责协调地震应急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城市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

()监测预报股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抓好震情速报。

2.撰写每月《震情分析》,地震后的《震后趋势判定意见》,每年的《年度地震趋势报告》等,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全县的地震监测工作,完成邦腊掌地震观测站的日常观测任务,负责监测仪器的运行维护工作。

4.负责全县地震监测质量的管理,加强全县地震宏观联络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调查落实县内出现的地震宏微观异常现象,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

5.地震发生时参与中国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现场震情监测。

6.负责地震监测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参与一年一度的全省、全市观测质量评比工作;组织地震观测科学研究。

7.提出监测设备更新、监测项目的优化组合、负责仪器标定检查、数据传输检查及计算机网络维护等工作。

8.落实新的观测技术规范,推进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人员编制

龙陵县地震局暂定编制数2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正科级),副局长1(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