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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明荣的工作岗位调整变动如下:
杨明荣 从禁毒大队调整到看守所工作
请杨明荣同志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手续,于2025年7月10日前到新岗位报到履职,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分管局领导做好岗前廉政提醒谈话。
此决定。
中共龙陵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