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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8-6-/2021-0407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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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局各股室,各相关企业:

根据《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第一批)交办的通知》及《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第二批)交办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反馈发现的问题,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为便于工作开展,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对照排查核查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坚决抓好抓实整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成立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强 副局长局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陈恩之 副局长

李汉忠 副局长

成 员:梅红荣 商务股股长

李生校 工业股股长

双学东 中小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业股,由陈恩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各股室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部门职责全面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云南康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牌不规范。。二是厂区施工降尘措施不到位。三是锅炉灰渣露天堆放于环保池边的围堰池。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做标识牌,管理制度上墙。二是督促企业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洒水降尘频次。三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建盖雨棚、防尘围档、做标识牌。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二)龙陵县镇安镇振兴茶厂

存在问题:改造水膜除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过大

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三)云南聚宏活性炭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环境竣工未验收。二是废水处理设施不规范,未完全收集处置,部分酸液利用渗井和暗沟逃避监管的方式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三是环境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尚未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四是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邀请第三方编制验收报告并邀请专家进行现场审查。二是对生产废水有外泄的地方进行围堰回收处理,封堵所有排口。三是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重视及管理,并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到环保局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四是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申报。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四)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脱硫塔在线监测设备的伴热管在采样平台端的管线外壁为常温,站房端有热感,没有全程伴热。二是每个脱硫塔出口的同一套在线监测设备,部分设在上下两个采样平台(上层平台设温压流和粉尘仪采样探头,下层平台设气态污染物采样探头),没有安装在烟道同一平面,与规范不符。三是硅石、石灰石露天堆放,没有入棚。四是七套电炉大约每隔35分钟投一次料,投料时,电炉冶炼平台推料口短时排出的大量冶炼废气,其集气罩不能完全收集,无组织排放明显,操作平台地面集尘严重。五是煤粉焦粉通过球团生产线制球生产线投料斗输送机没有配套有效的收尘设施,工区地面积尘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更换1号脱硫塔和2号脱硫塔伴热管,更换总长度为130米,使伴热管具备全程伴热。二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将1号脱硫塔和2号脱硫塔气态污染物采样探头移动至颗粒物监测探头平台,使之在同一平面。三是督促企业将室外库存硅石采用抑尘网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将室外库存的石灰石全部入库堆放。四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在每个炉门上方增加收尘罩,将烟气收集至主收尘管道,对炉门外溢的烟气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五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在球团生产线投料斗顶部和运输皮带安装收尘罩,采用多管式负压收尘系统进行处理。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五)龙陵县勐糯复肥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年产3万吨固体有机肥5万吨液体有机肥勐糯生产线厂区内堆放的原料,部分仅仅只用遮阴网覆盖,无拦挡无围堰,渗沥液顺着场地随意流淌。二是年产3万吨固体有机肥5万吨液体有机肥勐糯生产线厂区外就近堆放有固体废弃物。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对空地有机肥原料全部移至大棚房下,修葺围堰,确保渗沥液不会随意流淌。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填埋处理。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六)龙陵县兴鑫硅冶炼厂

存在问题:一是危废暂存间存在新油和费油混存问题。二是脱硫塔工区地坪水没有收集处理,石膏脱水收集池回水泵为手动操作,水池设有溢流管,存在溢流现象。三是厂区西部没有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部分厂区雨污分流不到位。四是冷却水循环水池运行水位过高,池内沉淀物基本满池,运行有效容积降低。五是出硅口集气罩收集效果不到位,出硅时部分烟气逸出无组织排放。六是硅石料场部分没有硬化。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新建危废暂存间新油和费油独立库房分开存放。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将脱硫塔工区地坪水收集汇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石膏脱水收集池回水泵改为自动。三是督促企业在厂区停车场低洼处开挖初期雨水收集池。四是督促企业对循环水池沉淀物进行清理。五是增大出硅口集气罩并在出硅烟囱管道上安装抽风机。六是督促企业对硅石料场裸露地面进行水泥硬化。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七)龙陵县泰康硅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脱硫烟气排放口未设置环保图形标识牌。二是自动监测设施建设不完善,监测站房未配备空调,打印等设施,监测站房及分析仪内积灰重,且现场仅配备两瓶标气不满足日常运维要求。三是自动监测设施2020年12月28日安装,2021年1月8日申请联网,2021年3月25日现场检查时,自动监测设施未通过验收。四是危险废物暂存间无收集池,部分废机油桶未粘贴危废标签。五是厂区未做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未有效收集。六是脱硫塔下的浆液池底部有三根检修排水管,直接连通厂外雨水沟,现场未见排水。七是没有按照《龙陵县泰康硅业有限公司1#、2#金属硅冶炼炉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中的监测内容和频次开展自行监。八是2#电热炉及除尘设施存在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九是部分硅石原料、洗矿废水沉淀池清掏渣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在脱硫塔合适的位置悬挂烟气排放口环保图形标识牌。二是督促企业安装、运维公司按标准化站房要求配齐所需设备和材料,按规定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三是督促企业安装、运维公司按标准化站房要求配齐所需设备和材料,按规定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四是督促企业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有效容积的收集池,在未悬挂危废标签的废机油桶上悬挂危废标签。五是督促企业清理厂区南面雨水收集池,在厂区北面选一合适地块建雨水收集池,满足全厂初期雨水收集。六是封堵浆液池底部三根检修排水管管口。七是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委托检测合同,按照《龙陵县泰康硅业有限公司1#、2#金属硅冶炼炉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的监测内容和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八是督促企业及时修复损坏的烟罩密封圈、及时处理破损布袋对无组织排放的烟气进行有效收集。九是督促企业用防尘网覆盖硅石原料、洗矿废水沉淀池清掏渣,防止扬尘飞散。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7月30日前

(八)云南省龙陵县龙山硅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出硅口的烟气收集效果不明显,部分烟气逸出弥漫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明显。配料工段料斗处无收尘设施。

二是公司高位水池清水溢流,溢流水进入硅石料场后,从出厂道路右边的雨水沟排入花桥河,进入龙川江。硅水池冷却水有部分排出,和旁边的沐浴间正在排放的沐浴污水混在一起,未经处理,沿厂界挡墙脚的雨水沟排出到赧场社区。在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上述外排的废水进行了现场取样。三是公司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数采仪显示界面数据全部为零,经查,2021年3月10日3:30,在线监控设备中PLC模块损坏,已经不能正常传输监控数据,公司于当天向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进行了书面报告,但公司没有按照烟气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备机,导致自2021年3月10日3:30至今在线监测设备一直不正常运行,在此期间,也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手工监测。四是硅石露天堆放料场,只是硬化了场地,未采取围挡、遮盖等防扬散、防流失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对出硅口集气烟罩进行扩容,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各工序的管控,异常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排放。二是督促企业对现高位水池溢流水及洗石水已全部回收循环利用;根据现有的1个120m³水池及新增1个240m³循环水池,用于收集沐浴污水,收集后的污水经沉淀后用于脱硫系统的配液循环使用。三是督促企业对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期间,及时聘请检测机构进行烟气检测,检测结果各项数据均达标排放;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与运维方深隆环保签订了总价25.55万元的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环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自2011年投运至今,总体投入已达240万元以上。四是督促企业配备抑尘网对有沙土的部分硅石进行遮盖,防止沙土扬散、流失。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九)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勐糯选矿厂存在传送带廊道未密闭,作业期间可能存在粉尘污染。。二是勐糯铅锌矿35万t/a改扩建项目存在废石堆场降尘措施不完善。三是勐糯铅锌矿35万t/a改扩建项目存在860洞口露天堆放少量砂石料,无遮盖措施。四是冶炼厂部分(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危废标识牌不规范,废机油贮存库建设于油罐库区内,目前废机油库内存有15000kg废机油,废机油贮存库选址位于易燃易爆库区内。五是冶炼厂自动监控设施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不具备存储和传数据状态标识功能、不具备全流路全系统校准功能。六是冶炼厂在线监测运维工作开展不规范,2021年检验工作不规范,手工参比组数不足,未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全系统校准工作。七是冶炼厂环境管理台账(危废)不健全,记录不完整;如水处理站压滤渣为危废,但未建立台账记录产生量,水处理系统故障期间的生产废水无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对传送带廊道进行封闭。二是督促企业增加废石场喷淋设施,定时喷洒,有效防治扬尘。三是督促企业增加堆放砂石料场地遮盖雨棚。四是督促企业规范贮存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并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识,重新选址改造废机油暂存间。五是督促企业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要求完善工控机系统功能,完善数据标识及全流路全系统校准功能。六是督促企业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要求开展运维工作,确保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七是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水处理站压滤渣产生环节台账记录和水处理系统异常台账。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十)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该公司初期雨水收集不彻底,厂区未实行雨污分流。二是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书面申请,擅自于2020年初拆除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设备。三是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冲洗工段正在运行,原料冲洗水经沉淀池后外溢,流入下方箐沟后进入孟连寨水库;厂区大门口,有工人正在冲洗厂区地板,冲洗厂区地板的冲洗污水、部分冷却水未经处理,沿公路排水沟流入花桥河。四是厂区产生的废水有生产冷却水、厂区冲洗水、生活废水。生产冷却水、厂区冲洗水进入沉淀池(循环冷却水池)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废水收集池、循环冷却水池)未采取防渗措施,有废水渗漏入下方箐沟后进入孟连寨水库。五是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在厂区空地上露天堆放原料及废料,原料及废料堆放场仅做了部分场地硬化,未采取围挡、遮盖等防扬散、防流失措施;该公司将废渣随意堆放于北侧箐沟内,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六是冶炼炉烟气集烟管多处破损,冶炼炉烟气外泄,存在部分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在厂区路面开槽收集初期雨水;。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购买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设备,确保在2021年5月15日前使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三是督促企业已将原料冲洗沉淀池进行再次加高,防止沉淀池水外溢,对外溢的水再次通过收集池回抽到循环冷却池内。厂区大门口已禁止冲洗地板,并开槽收集污水。四是督促企业对循环冷却池进行防渗漏填堵。五是督促企业清除厂区堆放的废料,对原料堆放场地进行混凝土硬化,在原料堆放场周边架设喷淋装置及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北侧箐沟内的废渣已清理。六是督促企业对冶炼炉烟气集烟管破损处进行焊补,在烟囱管道上安装抽风机。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工业股

完成时限:2021年7月30日前

(十一)龙陵县龙山页岩烧结砖厂

存在问题:一是脱硫设施回水管道破损。二是脱硫设施投药台账管理不规范。三是厂区内雨污不分流。四是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台账及标识牌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按照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规范要求更换管道。二是督促企业按规范安排专人员做好相关台账。三是督促企业在厂区窑子尾的旁边开挖一个长方形的池子,将池子化分为一大一小两个。四是督促企业按标准更换标识、标牌,并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达到管理规范。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中小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十二)龙陵县祥龙制砖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脱硫塔周边有刺鼻气味,脱硫塔循环水PH测试呈酸性(测试值3)。二是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三是厂区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四是未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将脱硫塔抽水泵脱落的管子进行检修。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对防渗墙及防渗沟进行防渗处理。三是督促企业每天进行洒水,减少扬尘。因目前是生产期无法全部进行硬化,采取分批进行硬化的方式,在5月底完成部分硬化,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道路硬化工程。四是督促企业加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专家评审。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中小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十三)龙陵县镇安常发纸厂

存在问题:一是已停产,设施设备未拆除。二是厂区物资堆放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尽快与镇安镇政府对接,一同商量常发纸厂的问题,由镇安镇按照当地的发展规划同常发纸厂沟通,争取12月底拆除设施设备。二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对厂区物资进行分块堆放。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中小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0日前

(十四)云南品斛堂酒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污水处理站药剂筒未加装药剂。二是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三是未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按要求对污水站药剂筒加装药剂。二是督促企业委托第三方安排开展自行监测。三是督促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责任领导:陈恩之

责任股室:中小股

完成时限:2021年9月 30日前

(十五)德宏中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废机油桶露天存放,存在雨水冲刷。二是危废台账建立不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将废机油桶转移至废油房。二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危废台账。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十六)龙陵县鹏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一是废矿物油暂存间无标示牌,未上锁。二是喷漆房产生过滤棉未设独立暂存间,无转移联单。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制作标识牌并上挂暂存间,用锁锁好好;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过设置滤棉的独立暂存间,并做好转移台账。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十七)保山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加油站

存在问题: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尚未第三方编制。二是危险废物储存间正在进行改建,尚未完工。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二是督促企业加快危险废物储存间改建速度。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十八)云南中石化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龙陵云山加油站A站

存在问题: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编制。二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台账未建立。三是油气回收装置缺少验收报告。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委托第三方云南禹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进度。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台账。三是督促企业委托第三方公司到站进行油气回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十九)云南中石化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龙陵云山加油站B站

存在问题: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编制。二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台账未建立。三是油气回收装置缺少验收报告。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委托第三方云南禹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进度。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台账。三是督促企业委托第三方公司到站进行油气回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二十)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龙陵二关加油站

存在问题: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编制。二是因产生的危废现清现运,公司设有危废暂存间,但标识不规范,存在混装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委托第三方云南禹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是督促企业单独设立危废暂存间,清理混装物品,按要求悬挂、粘贴标识牌。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二十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龙陵花桥加油站

存在问题: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尚未第三方编制。二是危险废物存储间正在进行改建,尚未完工。三是油气回收装置缺少验收报告。

整改措施:一是委托第三方云南禹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是督促及时完工。三是验收后及时出具相关报告。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二十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龙陵勐糯槽子田加油站

存在问题: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不规范。

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按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并粘贴标识。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二十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龙陵三锅疆加油站

存在问题: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到期。二是油水分离池废水排放口无排污口标识牌。三是环保资料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不能提供涉及该加油站的相关环保资料。四是生活垃圾未集中收集,随意丢弃。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委托第三方云南禹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是督促企业制作油水分离池和废水排放口、排污口标识。三是督促企业及时制定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并补齐环保资料。四是督促企业和临近加油站协商共同使用一个垃圾桶,并进行集中收集。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二十四)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龙陵镇安加油站

存在问题: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到期。二是油水分离池废水排污口标识牌不规范。三是环保资料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不能提供涉及该加油站的相关环保资料。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快委托第三方云南禹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悬挂、粘贴标识牌。三是及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补齐相关环保资料。

责任领导:李汉忠

责任股室:商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日前

四、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推进问题整改。各分管领导组织股室要根据整改时间节点和要求,逐一梳理落实、逐一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集中力量,持续发力,务必于2021年9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各相关企业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清单抓好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7天以内能完成整改),要立行立改,早见成效;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3个月以内能完成整改),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扎实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实现标本兼治。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要深刻认识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问题整改的紧迫性,深挖问题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以问题整改促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材料上报联系方式:

1.规上工业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生校 0875-6127488(办公室) 电子邮箱llgxjqyg@163.com

2.商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越0875-6127485(办公室) 电子邮箱:llgxjswg@163.com

3.中小微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晓波0875-6121931(办公室) 电子邮箱:llgxjzxqyk@163.com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