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8-6-/2021-04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
文号 | 龙工信发〔2021〕18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和扶贫攻坚开发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制约我县农村基层发展的人才和智力问题,决定开展以科学普及和实用技术推广为主要培训内容的农村人才培训。根据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科技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保科字〔2021〕—59)要求,2021年培育新型农民培训人数2600人(主要以建档立卡户为主)、科技示范户230户(科技示范户挂牌),科技辅导员60人。培训任务分配到相关企业,请各乡镇指导配合企业做好培训工作,相关培训花名册(电子档)及培训人员签字花名册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及2021年10月15日以前报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科技股。
联系人:余敬武;联系电话:0875-6121396;邮箱:llgxjkjg@163.com
附件:1.农村人才培训行动任务分配表
2.2021年龙陵县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签到表
3.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认定管理办法
4.2021年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认定申报表
5.2021年保山市龙陵县农村科技示范户名单汇总表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农村人才培训行动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培训总计(人次) | 乡镇(企业) | 培训专业 | 培训人数(人次) | 科技示范户 | 科技辅导员 | 备注 | ||
1 | 培训人数2600人、科技示范户230户、科技辅导员60人。 | 勐糯镇 | 恒冠泰达农业 | 橙子种植 | 300 | 6 | |||
2 | 龙山镇 | 龙陵县林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 | 石斛种植及加工 | 200 | 6 | ||||
3 | 龙陵县黄氏蜂业有限公司 | 胡蜂养殖及加工 | 300 | 230 | 6 | ||||
4 | 云南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石斛种植及加工 | 300 | 6 | |||||
5 | 龙陵县云河石斛开发有限责任公 | 石斛种植及加工 | 200 | 6 | |||||
6 | 龙眉茶业 | 茶叶种植 | 200 | 6 | |||||
7 | 悦农农业 | 中华蜜蜂养殖 | 200 | 6 | |||||
8 | 富民石斛 | 石斛种植及加工 | 300 | 6 | |||||
9 | 云南省云南虎恩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 中药材种植 | 100 | 6 | |||||
10 | 腊勐镇 | 龙陵县宏兴茶饮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白花舌草种植 | 300 | 6 | ||||
11 | 碧寨乡 | 龙陵县碧寨金戈土特产品加工厂 | 核桃种植及加工 | 200 | |||||
12 | 合计4乡镇 | 11个企业 | 8类专业 | 2600 | 60 |
附件2
2021年龙陵县XXX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签到表
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地点: 培训教师:
姓名 | 村组 | 电话 | 是否建档立卡户 | 备注 |
附件3
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十、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和扶贫攻坚开发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围绕继续深入推进“一教育五行动”,着力破解制约我市农村基层发展的人才和智力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加速科技成果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5〕7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科技辅导员是指熟练掌握一项实用技术,在农村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乡土人才。
第三条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的认定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报与认定程序
第四条 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项实用技术,并具有较好的科技服务能力。
(二)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农业管理等方面2年以上,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
(三)对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具有较好促进作用,或为广大农户提供科技信息业绩突出的乡土人才及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第五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申请人填写《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统一推荐上报保山市科技局。
第六条 保山市科技局常年受理申报,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授予“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三章 管理
第七条 保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的认定管理工作;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认定申报的受理、初审以及推荐、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保山市科技局对通过认定的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将积极组织科技培训、交流等活动,并推荐申报云南省农村科技辅导员。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保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认定申报表
附件4
2021年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认定申报表
基本信息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
申报条件 | ||||||
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2021年保山市龙陵县(市、区)农村科技示范户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家庭住址 | 示范领域 | 属地(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