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1-1103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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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股(室)中心:
《中共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龙办发〔2021〕21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抓好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责任清单
(一)根据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原则、重大方针和政策、重大战略和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做好县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思路、原则、政策和方案的研究工作,加强有关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
落实措施:一是加强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思路、原则、政策和方案的研究,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环保产业,全力打好“绿色食品牌”、“绿色能源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张牌。二是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王世平
责任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
责任人员:鲁刚蕊
配合股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
价格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二)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牵头协调和落实国家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
落实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十四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从而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同时加强谋划储备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二是加强对国家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部署以及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县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三是对不符合规划及有关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不符合产业发展和环境要求的项目,坚决清退,确保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发展长效机制建立。
责任领导:郭梅冬
责任股室:固定资产投资股
责任人员:李正鹏
配合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
价格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三)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培育壮大新动能
落实措施:一是建立符合龙陵发展优势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结合龙陵现有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基础,做好统筹协调,促进形成各具特色、互补互助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二是转变发展理念。树立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的观念,积极谋求绿色发展,变被动适应能源物质消耗和排放标准为主动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排放。三是科学制定产业布局规划。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空间等条件,推进产业转移,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格局。四是发展新产业。即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五是壮大新主体。即壮大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主体,包括创新型企业(尤其是创新型领军企业)、创新型个人(如创客、新型农民等)、创新型区域(如创新型城市、智慧城市等)。
责任领导:郭梅冬、王世平
责任股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国民经济综合股
责任人员:罗 强、刘玲仙
配合股室: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
(四)负责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落实措施: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协同县统计局做好企业能源统计监测,每月定期分析研判用能情况,加强监测预警。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对全县“两高”企业逐一开展走访调研,核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督促企业按期完成能耗在线监测建设。同时对各企业的能源统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做到准确填报数据、真实上报产值。三是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在引进“两高”项目方面,要确保引进项目有能源供应保障、对GDP总量和增速的拉动高于对能源消费增量和增速的拉动。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常态化梳理摸排机制,对全县2010年11月1日以来“两高”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强化项目清单管理;对于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低效益的项目实施有序用能管理。
责任领导:郭梅冬
责任股室:固定资产投资股
责任人员:李正鹏
配合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能源股
(五)负责组织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
落实措施:一是将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融入“十四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实施。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保山市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龙陵县落实2021年落后低效产能淘汰关闭工作方案》要求,把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三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深挖企业节能潜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要做强绿色能源,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硅精深加工深度融合,努力将绿色能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制造优势。要发展绿色产业,围绕石斛、茶叶等重点产业,推进产业规模化布局和标准化生产。要建设绿色交通,在城市公交、环卫、出租车等领域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要推广绿色建筑,加强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型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节能项目示范。
责任领导:郭梅冬
责任股室:固定资产投资股
责任人员:李正鹏
配合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能源股
(六)负责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
落实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督促指导好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环境整治的收费行为。二是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逐步建立建制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制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及与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领导:董宝栋
责任股室:价格管理股
责任人员:赵兴棠
配合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
政策法规股
(七)负责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落实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各有关部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二是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引进、审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三是积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接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环保项目资金支持。
责任领导:王世平、郭梅冬
责任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
责任人员:刘玲仙、李正鹏
配合股室: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
(八)负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有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落实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建立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并纳入年度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红黑榜”管理,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的企业或有关单位实行通报制度并降低信用等级,问题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责任领导:王世平
责任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
责任人员:鲁刚蕊
配合股室:政策法规股
(九)负责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落实措施:积极向上争取生态保护补偿政策、项目和资金,协调县林草、生态环境、农业、水务、财政等职能部门抓好育林基金、水源林保护基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补助资金等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立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县生态保护建设。
责任领导:杨 苏
责任股室:农村经济和辐射股
责任人员:夏志茂
配合股室:固定资产投资股、政策法规股
(十)负责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提出县预算内投资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建议
落实措施: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采取PPP模式等多种融资渠道,力争一批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投入使用,促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责任领导:杨 苏、郭梅冬
责任股室:农村经济和辐射股、固定资产投资股
责任人员:夏志茂、罗 强
配合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落实措施: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用好“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等模式,推动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继续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等多元方式筹措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生态环境治理资金需求。
责任领导:郭梅冬、杨 苏
责任股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
责任人员:罗 强、夏志茂
配合股室:价格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十二)统筹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落实措施:一是建设节约型机关,深入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二是鼓励绿色出行,引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三是促进绿色消费,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高效节能节水节材产品,推动生产者简化产品包装,避免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四是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持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责任领导:郭梅冬
责任股室:固定资产投资股
责任人员:李正鹏
配合股室:办公室、能源股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落实措施:一是加快“煤改气”“燃气下乡”等政策贯彻落实。二是加大工业用气推广利用力度,降低企业成本,推进硅材、建材、烟草等行业天然气替代。
责任领导:杨 苏
责任股室:能源股
责任人员:杨炳禄
配合股室:农村经济和辐射股
(十四)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落实措施:一是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农村多元化供气体系,充分利用农村丰富的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及可就近利用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和林业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农村清洁能源;二是围绕乡村振兴目标,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优化农村电网结构,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责任领导:杨 苏
责任股室:能源股
责任人员:杨炳禄
配合股室:农村经济和辐射股
(十五)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适度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落实措施:一是稳步开发水电资源。加强流域梯级联合调度,强化不同流域、同一流域不同梯级电站间的发电协同配合,提高发电效率。争取国家支持,改造优化小水电。二是适度发展风光发电。坚持生态优先,避让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基本农田、环境敏感区域,妥善处理好风电、光伏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分布、电力输送、市场消纳和环境容量,依托功率预测、优化调度、储能集成等手段,设计建设新一代风、光电站,在适宜区域积极发展集中式、分布式光伏产业,合理布局、适度开发风电资源。三是加快实施余热发电。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四是积极发展生物质发电以深度处理城市垃圾,减少环境污染为出发点,加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扩大现有垃圾“收运处”覆盖区域范围,鼓励和支持建设垃圾发电项目。同时,充分发挥龙陵生物质资源丰富优势,积极推进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开发。
责任领导:杨 苏
责任股室:能源股
责任人员:杨炳禄
配合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价格管理股
(十六)负责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
落实措施:一是增强110千伏骨干网架。以强化主网配网互联互通、优化电网薄弱环节为目标,加强110千伏输配工程建设,使110千伏网络接线形成以双侧电源和双辐射为主的供电模式,实现110千伏与220千伏变电工程多点并网。二是完善35千伏配网。以保障供电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强35千伏输配工程建设,使35千伏网络接线形成以双侧电源单回链、单环网和双辐射为主的供电模式,加快构建可靠性高、互动性好、经济高效的城市电网。三是优化10千伏及以下电网。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镇、中心村电网和农业生产供电设施等升级改造,补齐乡村配电网短板,合理配置变电站布点,做到供电范围清晰、供电半径合理,确保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达到国家要求,建成智能高效、安全低碳、多样互动的现代农村电网。
责任领导:杨 苏
责任股室:能源股
责任人员:杨炳禄
配合股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价格管理股
(十七)负责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清洁能源使用
落实措施:一是加强天然气储备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天然气应急和调峰储气配套设施,推进天然气管网、储气设施等互联互通,做到通气区域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二是推进高后果区治理。对中缅油气管道人口密集高后果区和环境敏感高后果区叠加区域实施治理。
责任领导:杨 苏
责任股室:能源股
责任人员:杨炳禄
配合股室:价格管理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到位,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中心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落实好本股(室)中心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股(室)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定期对各股(室)中心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以及落实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股(室)中心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中共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清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中共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苏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宝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梅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希助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世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成 员:饶永锦 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玲仙 国民经济综合股股长
罗 强 固定资产投资股、项目前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夏志茂 农村经济和辐射股工作人员
杨炳禄 能源股负责人
赵兴棠 价格管理股股长
杨家文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股长
黄正伟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郭梅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