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9-4-/2020-0616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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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9〕945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改资环〔2020〕158号)相关精神,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及相关要求,经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陵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陵县水务局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龙陵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龙陵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龙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保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龙陵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2020年,全县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有效提高,用水方式、用水结构得到优化,全面建立水资源“双控”制度。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3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年分别降低33%和3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12%。到2022年,初步建立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 33%和3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到2035年,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市场调节机制、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8 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1.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及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逐步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加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推进灌区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结合龙陵县高原特色农作物种植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推广山区农业典型灌溉试点建设、监测成果转化运用,优化作物灌水方式及种植结构调整,有效促进节水减排,减少面源污染。在有条件的地方配合做好水肥一体化。2020年,基本完成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任务,全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万亩。(牵头部门: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
2.推广节水型畜牧渔业。积极发展养殖业节水技术,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技术和家畜集中供水与综合利用。推广环保畜禽舍、稻田养殖和集约化循环水等水产养殖技术,提高养殖业用水效率。(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广家用水表和节水器具,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积极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牵头部门: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1.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加强工业节水管理。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完善用水计量体系、提高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水平。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以节水为重点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鼓励工业园区实行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水循环利用及梯级补水,实施废水“近零排放”改造。促进工业园区内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定期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淘汰制度。(牵头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优化高耗水行业空间布局,推动水循环梯级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水资源条件,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与布局。在生态脆弱地区、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三)推进城镇节水降损
1.全面推进城市节水。统筹推进节水型城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推进节水型单位、小区、企业等节水载体建设,将节水工作系统的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对县城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2.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民用建筑集中热水系统要采取水循环措施,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在新建小区中鼓励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宾馆、饭店、医院等用水量较大的公共建筑推广采用淋浴器的限流装置。实行节水型公共机构评价制度,到2022年70%县直机关及40%县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1所以上节水型学校。(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
3.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落实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执行高耗水服务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抑制高耗水行业过度用水需求。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目标管控。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健全县、乡(镇)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和完善用水效率控制制度。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实施全过程管理
1.全面开展前期节水评价制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规划和建设项目现有前期工作中突出节水优先,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推动提高用水效率,促使规划和建设项目高效用水;对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严格把关,水利部门在办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规划审查、项目立项、取水许可等手续时,须重点审查报告中的节水评价章节,形成是否通过审查的明确意见;从严叫停未通过节水评价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2.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制度。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确定达到一定取用水规模的大中型灌区、重点工业用水企业、生活服务业、公共机构用水单位作为重点用水监控单位。组织开展县级重点用水户监控管理名录的编制和公布,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使用城镇公共供水且日均用水量达到3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重点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用水计量管理体系,并将用水计量数据主动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线监管平台,以确保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统计监测。2020年,建立县、乡(镇)两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
3.推进非常规水利用。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把矿井水利用与矿区及周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有机结合,在缺水地区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动雨水集蓄与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增加对雨洪径流的滞蓄能力,推进雨洪资源化利用。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政策引导
1.深化水价改革。建立与节水成效、地方财力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深入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成省、市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健全财税政策。加大水资源税改革力度,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牵头部门:县财政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
(四)注重市场激励
1.推动节水服务业发展。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完成水权水市场改革试点和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推行水效标识和水效领跑。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积极指导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鼓励生产者改善产品的节水特性,鼓励销售者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效节水的产品。对列入国家实施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的用水产品,要依法进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对生产或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用水产品,要依法严肃查处。到2022年,配合省级遴选出一批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灌区和公共机构。(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3.推动水权市场化改革。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建设,探索跨流域、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形式的水权交易。根据当地水资源可利用量确实初始水权,探索制定水权转换管理办法。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加强水权交易监管。(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4.强化科技市场引领。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加大高原特色农业、干热河谷农业节水新技术、水肥高效利用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完善标准约束。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推进水资源计量、统计、监测基础体系建设。配合推进云南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建设项目和地下水监测工程,逐步提高重点取用水户的水量在线监测能力、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水功能区全覆盖监测和水质应急监测能力。到2022年,已建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实现取水计量。(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水工作。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县级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全县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落实节水行动措施,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每年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报送县水务局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水情和节水宣传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节水观念,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宣传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