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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9-4-03_B/2016-101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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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宏观经济运行
龙陵县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找好落实稳增长 全力以赴开好局——龙陵县37条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实现全县GDP12%的增长目标,稳增长开好局意义重大。县委、县政府早研究、早安排、早部署,于3月29日印发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龙政发〔2016〕52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见》解读说明如下:

一、充分认识稳增长的重大意义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是201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是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既有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经济增长处于下行阶段的周期性因素,也有处于产业转型升级阵痛期的结构性因素;既有外部需求大幅减弱的因素,也有房地产调控和刺激政策退出后住房和汽车两大消费龙头低迷的因素;既有发展阶段演进和经济总规模扩大后增速逐步放缓的规律性因素,也有政府为了提高经济质量有意调控增速的因素,可以说,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是顺应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自然之举”。

稳增长是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推动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关键。从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提出新常态概念后,中国经济就进入了新常态时代,经济已经开始从速度向质量转变,追求更为稳定的发展,从“十三五规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也可以看出,未来中国需要围绕着“稳增长”这一关键词进行发展,从国家的层面上,稳增长的一系列政策已经开始陆续出台,可以预见,这种政策基调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政策的主旋律。2015年11月3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未来五年,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目标中,稳增长排第一位。

去年,国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全年稳增长的主要任务之一,年初以来,结合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县人民政府紧扣稳增长开好局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补短板意识,在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扩大有效社会投资、推进新型城镇化、鼓励企业扩销促产、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企业创业创新、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降低商品房库存、促进外贸恢复增长、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建设用地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共16方面37条稳增长政策措施,出台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龙政发〔2016〕52号)。与全省22条稳增长政策措施相比,在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一企一策”、加强城乡市场建设、促进消费增长、加强服务业统计、稳定房地产市场、简政放权等方面有所突破。与往年相比,2016年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力度更大、目标更细、责任更明、措施更实、“干货”更多。

二、县政府37条稳增长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一)全力以赴强化项目建设

1.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实行重大项目县级部门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进行阶段联审联批,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确保10月1日前建立以网络为主、实体为辅的中介超市。

2.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对民营企业为主、政府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凡项目业主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部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经建设单位报政府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有关部门不能强行招标。

3.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筹措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专项用于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枢纽性、带动性、关键性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龙陵县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完善龙陵县“十三五”重大项目集群规划、专项建设基金三年滚动项目库、“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库。进一步加大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

4.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省、市“四个一百”、“五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实施,全面落实龙陵县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及时拨付财政资金,预算内专项资金拨付6月底前达到60%以上、9月底前达到80%以上、11月底前达到100%,确保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3.1亿元,同比增长32%。

(二)全力以赴扩大社会投资

5.加快建设一批PPP项目。强化PPP模式政策研究,深入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争取以补助、贴息等方式引导PPP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完善充实PPP项目库,2016年计划列入储备库项目20项以上,积极争取包装、推介、上报和实施一批PPP项目。

6.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精心策划,认真筛选,开发、储备、包装一批有特色、有市场潜力的招商引资项目。建立2016年招商引资项目库,力争储备50个以上,签订招商协议20个,确保实现引进市外资金59亿元以上。

(三)全力以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7.着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城市综合交通、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将易地扶贫搬迁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完善城镇配套功能。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申报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形式争取长期、大额优质政策性金融资源,有效拉动投资,确保全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4亿元以上。

8.着力抓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以勐糯镇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和省级工业型特色小镇为抓手,加快推进重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重点推进国家传统村落大寨自然村保护建设和小海湿地保护开发建设。积极推进县城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6个市级特色小镇集镇控规编制,推进5 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建设和第三批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建设。

(四)全力以赴鼓励企业扩销促产

9.积极开展企业扩销促产。积极争取省制造业扩销促产补助(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制造业扩销促产补助)。争取县内制糖企业列入国家和省级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计划(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收储食糖80万吨),2016 年计划县内制糖企业工业短期储存食糖5.6万吨,其中,国储糖1万吨,省储糖4.6万吨。建立硅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业硅价格变动情况,指导服务好硅企业做好收储工作。

(五)全力以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10.积极支持工业企业扶规上档。积极争取省、市级工业企业扶规上档奖励资金(省财政5000万元、市财政1815万元用于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新建成投产年内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对当年内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每户3万元奖励。抓好珠宝玉石、石斛加工等企业扶规上档,全年完成4户以上规模企业培育任务。

11.积极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指导限上企业争取省、市内贸发展专项资金(省人民政府从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800万元,市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对现有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四大行业限上企业给予奖励)。县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对现有的2016年批发、零售、餐饮、住宿4大类行业增幅排名前5,总量排名前列的限上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限上且增速超过15%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4大类商贸流通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

(六)全力以赴降低企业成本

12.切实降低物流成本。积极配合市级争取中心城市国家现代流通综合改革试点,切实推进龙陵紫皮石斛物流中心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冷链物流和农产品物流。

13.切实降低用电成本。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好保山市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方案和文件精神。鼓励和促进中小水电就近消纳,继续实行丰枯期硅电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降低硅企业生产用电成本。2016年2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下调0.003元/千瓦时。临时下调基本电费,现有的大工业基本电费每月每千伏安25元下调至20元。

(七)全力以赴减轻企业负担

14.实施社保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执行下调至0.5%的生育保险费率。对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与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到2020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和转岗安置。2016年,计划扶持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780户,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430户,“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50户。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5户,发放贴息贷款750万元;扶持“两个10万元”小微企业40户,发放补助资金120万。

15.推进减税降费。暂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从2016年3月1日起,对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农业生产用电暂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0.005元/千瓦时(已优惠电价的规模企业除外),停止收取城区民用天然气开户费,对新开户用户收取的民用天然气配套费按程序重新核定。对省人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免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易地搬迁项目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八)全力以赴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16.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省、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或转型升级的传统工业。积极引导成长型工业企业通过向工业园区搬迁实现改造升级,国土、林业部门对项目投产率高、形成规模以上企业多的园区,优先配置土地、林地指标。

17.加快培育新兴工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及市级资金,支持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及珠宝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新兴工业项目,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经市级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施工用电补助0.02元/千瓦时。

18. 实施“一企一策”帮扶。加强重点企业、停产和半停产企业的调度监测和分类指导,继续组织开展企业服务团队活动,做到“一企一策”帮扶。对规上企业开展“惠企贷”政策,对规模以下重点企业推荐实施“助保贷”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实际问题。

(九)全力以赴加快服务业发展

19.促进消费增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继续推进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突出抗战文化的引领作用,强力推进抗战文化、温泉养生文化、黄龙玉文化“三张名片”的打造提升。巩固汽车及家装、家电、家具等传统消费,引导旅游、文化、网络购物等新兴消费热点。通过专项建设基金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等方式,加大旅游、健身、养老等服务消费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的“短板”。推动宽带提速降费,推进交通场站、文化场馆、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和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热点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职工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20.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争取省、市电子商务发展补助资金支持(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市级20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出台龙陵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意见,用好1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力争到2016年底,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2000人,培养电子商务专业复合人才1000人,基本形成龙陵县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1个,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七进”工程,打造1个电子商务示范村、3个电子商务示范点,建设2户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把龙陵建设成为保山市具有带头模范作用的电子商务示范县。

21.加强城乡市场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做好“农超对接”。继续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和生鲜直销超市(店)建设,确保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价格低于市场价格10%以上。

22.加强服务业统计。围绕构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制度,抓紧建立高技术产业、珠宝玉石加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服务业、旅游业、商贸及物流业、科技及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等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服务业统计的社会认知度。

(十)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创业创新

23.积极培育众创空间。支持民营企业争取省财政对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园的资金扶持,激励引导创新资源向园区集聚。根据上级要求出台全县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及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2016—2020年),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0万元)支持,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众创空间,重点推进龙陵县电子商务众创空间申报和建设。

24.积极支持企业带动就业。2016年,继续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争取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全年扶持创办350户微型企业。积极培育初创型优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户。积极争取市级人才培养经费(市财政安排856万元),用于缅、印适用人才培训、人才开发培养、桥头堡建设干部培训、双百培训、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等经费支出。贯彻落实好市级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奖励政策,争取培养期内市级财政给予每名领军人才2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继续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十一)全力以赴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25.降低房地产开发相关费用。落实好房地产开发相关降费政策,从2016年3月1日起,实行新建住宅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新开发房地产小区实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减半缴存。开发商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降低为5%。

26.调整和规范房地产用地政策。严格控制商品房开发用地供应,从源头上减少房地产库存。对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地产规模过大且属分期建设已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尚未动工建设地块,允许通过规定程序调整为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

27.允许调整住房用途及户型结构。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可按照法定程序申请适当调整商住比例、中高端房源数量、户型结构、平面布局等,推动房地产项目开工,切实增加商品房有效供给。

28.加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新区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及周边学校、医院、商场、养老、文体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十二)努力降低商品房库存

29.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免征营业税规定,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均按照20%执行。支持改善住房需求,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只要还清住房贷款,再次贷款按照首套房认定。对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可为30%。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提高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或公租房支取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到60万元,每年每人可提取一次不超过1500元的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加大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

30.实行住房补贴及货币化安置。实施好农业转移人口、易地扶贫搬迁户进城购房补助政策。降低无房应届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再就业人员公租房入住条件,对年内未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单位或企业无房困难职工,租住公租房的由所在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扩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和范围,鼓励棚改居民购买存量房源等方式,将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安置房房源,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居民实行相应的奖励,只要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腾房交付被征收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人房地产评估总价20%的奖励,但不得再回购住宅和商业安置房。

31.发展租赁及二手房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低存量房交易基准价格,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激活二手房市场。

(十三)全力以赴促进外贸恢复性增长

32.加大进出口奖励力度。及时对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大力培育进出口业务上千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对县内出口外贸企业实行每出口100万美元给予1 万元人民币奖励政策。

(十四)全力以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33.着力帮助企业强化资金周转。积极争取省级、市级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支持,推动工业企业“惠企贷”业务开展。充分发挥“助保贷”、工业信贷引导资金作用,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提供增信服务,为全县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解决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资金搭桥续借贷款问题,分担企业融资风险。加大清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拖欠款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淘汰旧装备购置新装备的企业补贴。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加大清理建筑业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类保证金力度。

34.着力缓解融资难。加大引导金融机构对经济实体的信贷投放力度,2016年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5%以上,加大沟通对接,争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到我县设立分行,加快推进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到我县设立保山龙陵长江村镇银行,力争年内开业运行。全力推进“三权三证”抵押融资,实现每年累计抵押贷款增幅不低于10%,探索开展经济林木(果)确权颁证及抵押融资工作。加大“助保贷”业务宣传,认真筛选储备项目,与建设银行研究优化“助保贷”企业准入和贷款审批流程,鼓励建设银行降低费率,增加贷款金额,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转资金不足的问题。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上市。认真清理经营性国有资产并纳入县国资公司统一监管,壮大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融资规模,建立投融资联席会议制度,收集储备重大融资项目库,确保今年融资额度不低于2015 年水平。

(十五)全力以赴加强建设用地保障

35.加强用地保障。对工程建设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临时用地手续报批保障。建设用地审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再缩短1/3以上,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等重点项目在资料齐全、手续合法的前提下,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取消各级征地管理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一律免缴。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土地闲置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2年(含2年)以上,依法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开发建设需要,先行报批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采取供地时缴纳的方式,缓解用地报批缴费压力。取消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中,属省级建档立卡范围,安置用途为住宅、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基础设施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前,采取紧急用地方式进行保障,6个月内需完善用地手续。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要严把关口,严控规模,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异地安置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范围内的贫困户。

(十六)全力以赴狠抓工作落实

36.着力抓好宣传贯彻落实。把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2016年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并加大其分值比重。抓好中央、省、市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

37.加大督查落实力度。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稳增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中央、省、市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围绕所涉及到的项目建立“五个清单”和推进工作时间进度表,贯彻落实情况于每月2日前上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并针对督查组反馈交办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晰时序任务,落实层级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每次督查工作开展后,实行督查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