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0-010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1-0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木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城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木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

《木城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及责任分工》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2日

木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森林草原

防灭火职责及责任分工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为充分发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担负的责任,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实行分片挂钩、责任管理、履行指导、监督、协调职能、各司其职,现将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分工作如下规定:

一、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乡林业服务中心职责

受乡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和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日常工作。

(二)乡武装部职责

组织指导各村(社区)专武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和预案演练;动员组织民兵参加防火扑火工作;协调驻木部队参与扑救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三)边境派出所、交警中队、驻木部队职责

组织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协助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共同搞好边境森林草原防灭火;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实施森林草原消防监督;依法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组织驻木官兵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和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四)乡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帮助、指导灾区开展防疫防病工作,救治受伤人员,提供紧急药品援助。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落实对“痴、呆、聋、哑、疯”五种人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五)乡社会事务办职责

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协助森林防火指挥所做好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配合防火部门落实对“痴、呆、聋、哑、疯”五种人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六)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责

把森林草原防灭火、保护森林、保护生态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督促各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七)乡财政所职责

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下拨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监督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中心学校职责

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宣传防火法律法规,普及防火、扑火科学知识,并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五个一”宣传教育工程和对未成年人进行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三生态”道德教育。

(九)农技站、兽医站、水管站、烟站职责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农村环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农业生产用火,严格执行“五烧五不烧”制度,监督各蔗区、牧场、烟地的生产性火源管理;指导农村完善火源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督促防火扑火措施落实到位。

(十)电力、邮政、电信职责

协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扑火通讯,确保通讯畅通。

二、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区分工

村(社区)

挂钩领导

职务

负责领导

挂钩单位

乌木寨

王德积

乡组织委员

队长

兽医站、林业站、社会事务办

张加押

乡兽医站负责人

副队长

花椒

何志

副乡长

队长

农科站、电信所、邮政所、供电所

赵志明

乡农技站长

副队长

老满坡

余嘉龙

党委委员、副乡长

队长

中心学校、水利工作站

段瑞才

乡水利

副队长

木城

刘佳佳

人大主席

队长

卫生院、文化站、信用社

姜加田

乡文化站负责人

副队长

鱼塘垭口

文贵林

武装部长

队长

财政所、武装部、边境派出所

杨正应

乡财政所长

副队长

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电话:0875-6810107

乡党政办公室电话:0875-6810003